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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责被撞反倒要多赔钱 保单对接期引发理赔争议(4)

2006年08月22日 17:04
  临时对策

  虽说到明年7月1日新老保单问题将迎刃而解,但在这剩下的10个多月里,保户和保险公司可能还会为这一问题感到“头痛”、“心烦”。

  其中一个难题便是,根据交强险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先向保险公司报案,并配合查勘现场、为事故定损,在对方车辆修理后,从自己投保的公司为其领取赔偿。而对于无责方来说,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到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为全责方索赔,实在是有点说不过去。有关专家认为,这也是目前交强险制度在执行中最为不合理的地方。

  针对上述问题,北京的五家保险公司人保、太保、平安、大地和中华联合近日联合拿出了一个临时对策,由保险公司替保户进行理赔。“我们在北京保险协会和保监局倡议下签署了合作协议,建立了保险公司之间的协调机制。”不过,平安保险北京分公司人士表示,享受这种“跑腿”服务的前提是,事故双方均在五家保险公司承保。

  “跑腿”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无责客户只须提供有关索赔资料,无须亲自到保险公司处理理赔事宜,而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将承担双方的查勘、定损和赔偿,并且垫付不高于400元的无责赔偿费用,之后向无责方的投保公司追索。

  不过,一位业内人士对上述举措持保留意见。他表示,这个举措只是权宜之计。目前,投保交强险的客户还不算多,等到明年商业三者险到期后,车主必须都要投保交强险,保险公司能保证每个事故都能亲历亲为吗?“每天交通事故那么多,如果每件理赔都要保险公司这样办理,保险公司怎么忙得过来?”(黄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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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郜威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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