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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自主品牌 2007年汽车业的六大关键词 (3)

2007年01月04日 09:57
  三包规定

  据了解,国内汽车的投诉量连续3年每年增长100%左右,引起汽车投诉增多的主要原因有:汽车价格战导致部分厂商在零部件上偷工减料;一些厂家为了迎合消费者求新求变、崇尚个性的心态,频繁推出新车型,缩短新车的研发期和测试期,致使一些新车的质量先天不足;汽车售后维修服务跟不上等。

  由于汽车三包规定迟迟未出台,使得越来越多由汽车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案悬而未决。首先,“谁投诉,谁举证”这一在绝大多数领域通行的原则,在解决汽车质量问题纠纷时显得很无力,因为没有一个明确具体的评判标准,消费者在实际操作中很难举证。

  其次,高昂的鉴定费用也可能让消费者中断维权道路。因为借助权威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消费者要事先承担技术专家的交通费、高昂的设备使用费、技术检测费、各种试验费用,增加了消费者的经济负担。

  最后,索赔过程难。由于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精力和财力都有限,而有的汽车厂商利用自身的强势地位,往往采取拖延战术,消费者往往经不起拖延,无奈地接受厂商的“不平等和解协议”。

  所谓的汽车产品“三包”规定,是指家用汽车的修理、更换和退货这三项责任,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即,在汽车使用两年或行驶4万公里以内时,如汽车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凭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更换或退货;造成损失的,销售者、生产者、修理者应根据规定负责赔偿相应损失。修理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向经销商提出退货要求。

  长期以来,针对汽车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国内大多是依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处理。中国消协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谁来认定汽车质量问题,如何平衡汽车制造商、销售商、修理商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成为决定汽车三包规定出台的关键。

  汽车“三包”规定的实施,是解决目前汽车消费投诉的当务之急。如果能很好地实施这一规定,汽车召回时遇到的一些瓶颈问题,也将迎刃而解。据了解,在新的汽车“三包”规定中,汽车的产品质量检测费用由生产者承担,改变以往“谁投诉谁举证”的做法,确保“三包”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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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郜威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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