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培养纳入科研经费支出体系中
在“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2010年学术年会”上,来自清华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所的王彦雨、李正风、程志波共同提交的报告中指出,要提升我国的科学创新能力、培养一流的科学人才,需要形成以“培养人才”为中心的科研资助体系及科研管理体系,同时尊重科学共同体在科研管理中的作用,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规律的科研管理模式。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应将人才建设置于项目式资助的重要位置,使项目式资助与人才培养相互结合,扩大项目式资助中对人才培养部分的支出。如国家可以将“博士后培养”、“业务培训”等涉及人才培养的条目纳入到科研项目经费支出体系当中,同时提高“劳务费”的支出比例(如提高到30℅左右);另外,对硬件设备购买进行更为严格的监督,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提高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灵活性,尊重科学研究工作者在经费使用中的自主权,采用“原则+申辩”柔性管理体系,即国家可以从原则上规定相关经费的使用,但是科学研究者则可以在实际活动中灵活掌握,而在项目中审或终审时对经费使用状况进行说明与申辩,评审组可以对这种“说明和申辩”进行审核,并给出最后的意见。
——改变科研项目研究周期和经费结算时间的确定原则,保证项目进行过程中的经费支持。如可以将科研项目的研究周期初始日为经费下拨日,保证科研活动有必要的经费支持,同时在保证科研经费按时下拨的前提下,以科研项目结项日为科研经费结算时间。另外,允许科学家对科研行政管理部门的项目财务使用状况进行质询、监督,提升科学共同体在项目经费使用及管理中的话语权。
参与互动(0) | 【编辑:曹文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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