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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54号令的体制逻辑:宁枉不纵

2010年11月19日 10:20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无可否认的是,海关54号令对于走私客将带来沉重的打击。然而,由于纳税群体覆盖到所有出入境旅客,大部分还是普通老百姓,海关的54号公告还是有待于推敲。商务部有关人士坦承,我国征税范围过大、税负过高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

  在国外求学三年之后,小裴打算近期回国。不过和之前“海归”的师兄师姐相比,他笑称自己将“裸奔”回国。

  小裴的意思是带不了太多行李回国,甚至之前在美国添置的两台笔记本电脑、一台单反数码相机跟随自己回国都有些难度。

  让他担心的是目前海关的54号公告,今年颁布这则公告明确规定,自8月1日起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人民币5000元的个人自用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目前,海关的收税典型莫过于iPad,海关对于一台iPad征收1000元的关税已经引起了众多反对的声音,因为很多人购买的价格明明才4000元,却也被按照5000元的纳税门槛强征,甚至商务部也对海关总署发出关于计算机类产品进口关税待遇的咨询函。

  不过,海关总署目前的回应是按照对进境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规定免税限值的做法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在入境的时候,对个人自用的IPAD征税不违反WTO规定。

  显然这个公告将继续贯彻执行下去。只是,谁也无法忽视质疑的声音。

  广受质疑的54号公告

  有趣的是,针对54号公告,甚至有留学生发布了“回国攻略”:回国用塑料袋装行李,因为两个手提箱就得2000元左右;iPad就地处理;回国只穿内衣内裤;课本、手机、电脑、MP4和相机全都扔掉,最好光着身子回来,保证自用物品金额低于人民币5000元。

  按照海关的说法,尽管海关的主要打击对象是打击走私的“水客”,但严格的监控,不仅是对小裴这些海外留学生,对于一些喜欢出国旅游购物的居民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打击。更主要的是,有一些绕不开却回答不了的质疑存在公众的心目中。

  “虽然我的确是出国之后才添加这些配置,但是这些电子产品跟着我几年了,现在因为这个公告,我回国又将是一身轻,有时候想想挺好笑。”小裴告诉记者,“算是和自己的美国留学生涯彻底说再见了。”

  另外一个旅居在新西兰的黄女士表示,自己准备带6个月的宝宝回国一段时间,本来打算背足奶粉回来,但是现在看来是不可能了,宝宝回国以后的口粮将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国内的奶粉总是出问题,而且宝宝习惯了这个品牌的奶粉,看来我们只有回国在网上找卖家了。”

  海关总署对于iPad收税也引起商务部的关注。商务部近日向海关总署发送了一份咨询函,认为中国加入WTO后的重要承诺之一就是对各类计算机实施零关税,海关向iPad征收1000元进口税与WTO规则不一致,即便按照最高税率,iPad的进口税率也只能是17%,20%的税率明显过高。

  同时4000元的iPad按照5000元来收税也让很多旅客感觉“受伤”。尽管海关总署随后回应,以iPad为例,自上市以来价格在不断变化,且依据配置不同,价格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海关将其归为笔记本电脑并适用一般5000元的完税价格,主要就是为方便旅客,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旅客的通关时效。

  事实上,在许多国家,对旅客回国携带的高档消费品,超过限额的部分也要缴税,但国际通行的惯例,一是商品价格以商业发票为准,二是征税仅征超额部分,限额内的部分可以免征。而海关总署仅以方便旅客为由一刀切,显然这和方便旅客的初衷是完全背离的,并没有尊重旅客的权利。

  此外,眼前物价上涨的态势也让很多民众对5000元的纳税额度提出质疑,一个署名五岳散人的网友评论到,老百姓知道,现在5000元可真的买不了什么,加上人民币在国外升值、国内贬值,5000元的自用物品限度往往一两件物品就够了。“其实我算了一下,要是按照这个标准执行,除了内衣裤不用申报以外,大概是什么都要申报的。”

  政策有待完善

  无可否认的是,海关54号公告对于一些走私客将带来沉重的打击。

  海关总署监管司负责人黄熠就表示,一段时期以来,一些有组织的走私团伙,假借个人物品名义,利用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便捷通关措施,以逃避海关监管、偷逃税款为目的,一日内多次携带各类高档消费品、高科技产品、生活日用品进出境,是变相的进出口商业贸易行为,相关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正常旅客的通关秩序,还违反了贸易公平原则。而54号公告,显然对这些不法分子是一个严重的打击。

  然而,由于纳税群体覆盖到所有出入境旅客,大部分还是普通老百姓,海关的54号公告还是有待于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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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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