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识产权方面,中国加大了保护力度。针对许多跨国公司反应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强调,在2010年,中国将继续加大知识产权侵权犯罪惩处力度,降低维权成本,提高侵权代价,遏制侵权行为,推动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合作与衔接机制,加大知识产权日常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力度,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立场是坚定不移的。2010年3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部际联席会议28个成员单位共同制定的《2010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印发实施,围绕“完善制度,加强执法,突出专项,推进协调,强化宣传,规范管理”二十四字方针,提出了164项具体措施。
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新态势提出的挑战
近年来,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战略发生历史性变化,增设大量研发中心,提升研发层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我国高端人才流向海外,带来先进的创新理念和管理经验,从整体上壮大研发产业的规模。但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挑战。
首先,跨国公司看重的是中国丰富但相对低廉的人力资源,在华设立的研发中心创造了大量高薪工作岗位,将国内培养的一大批优秀人才网罗其中。一方面,凭借优厚的待遇和良好的工作环境,跨国公司挖走了国内企业和科研院所的大批科研技术骨干;另一方面,跨国公司主要面向国内一流、重点高校进行招聘,而一经聘用,员工入职后很少有辞退及跳槽的现象。相形之下,国内高端研发力量流失严重。
其次,跨国公司在华从事研发活动有可能进一步强化其技术垄断地位,加大中国技术对外依赖程度。
第三,跨国公司有抑制本地企业创新活动的现象,跨国公司在华研发中心在与国内研发机构进行合作的时候,还有可能通过各种手段来获取中国重要领域的已有成果,使国内的一些关键技术面临流失的风险,造成技术的逆向扩散,使许多中国公共财政投入产生的成果被跨国公司研发中心低成本利用。
这些现象由竞争环境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得力等多方面原因造成,也是由跨国公司唯利是图或某些政治目的造成的。因此需要通过规范竞争环境、加强制度建设等措施来解决。
中国对跨国公司在华创新资源,若应用得当,就能够为提升中国的创新能力做出贡献;若应用不当,有可能引狼入室,使中国创新资源陷入“吸出效应”,压制住中国创新能力的提高,因此是一把双刃剑。中国必须趋利避害。
参与互动(0) | 【编辑:李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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