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允许外国公司在海南自贸港设立非法人企业从事报关业务
中新网海口6月9日电 (张腾)海口海关9日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落实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开放举措落地实施,海关总署创新优化外国公司办理海关报关企业备案方式,外国公司无需在中国设立法人企业,经备案后即可在海南自贸港从事报关业务。
海口海关介绍了具体办理流程:外国公司需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且登记经营场所在海南自贸港内。
取得经营主体资格后,外国公司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等渠道向海关提交报关企业备案申请,符合要求的,海关将依规办理备案。
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公司在海南自贸港从事报关业务也可参照上述要求办理。
海口海关表示,下一步将联合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指导外国公司守法合规开展业务,吸引更多外国经营主体参与自贸港建设,共同提升海南自贸港服务贸易开放水平。(完)
经济新闻精选:
- 2026年08月12日 16:03:37
- 2026年08月08日 21:09:26
- 2026年08月08日 10:12:38
- 2026年08月08日 10:11:18
- 2026年08月07日 12:37:41
- 2026年08月07日 12:12:23
- 2026年08月07日 11:35:23
- 2026年08月07日 10:38:05
- 2026年08月07日 07:39:56
- 2026年08月07日 06:07:06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2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