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 2009年美国方面二度声明将 “迅速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之后,在家具反倾销案件中,美国商务部竟然还加大了中国企业获得平均税率的难度,呈现出倒退。据悉,当时共有118家中国家具出口企业填写并向美国商务部提交了调查问卷A卷,证明自己是独立于政府并完全按市场运作的企业,以要求获得平均税率,但最后仅有82家企业获得了10.92%的平均税率。而此前对华反倾销案件中,除了极少数军工企业外,只要填了A卷,包括国有企业在内近乎100%都能获得平均税率。
不公平的“替代国”制度
根据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的相关规定,中国在加入WTO的15年内,在反倾销确定价格的可比性个案中,都可以被作为“非市场经济地位”国家来对待。进口成员在对中国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时,可以首先推定受调查的生产者生产的同类产品不具备市场经济条件,定价标准不能按照国内同类商品的平均价格水平,而要选一个参照国的价格水平来比较,除非受调查的生产者或中国政府能够明确做出相反的证明。
“分析《议定书》第15条规定,WTO既没有肯定中国是一个市场经济国家,也没有确定中国是一个非市场经济国家。 ”有业内人士对记者分析称,这种模糊的“非市场经济地位”,导致中国出口企业在对外反倾销应诉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使进口成员有了实施对华歧视性反倾销的条件。由于选择哪国作为替代国不可预知,从而为人为控制涉诉商品正常价值、判定倾销事实和确定倾销幅度方面上下其手提供了极大方便。
根据《反倾销协议》,“正常价值”的确定一般有三个标准,即出口国国内市场销售价,第三国出口价和出口国结构价,以上这三种正常价格的确定方法仅适用于来自市场经济国的商品,而对于来自“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商品,欧美等大多数国家一般采用“替代国”的取价方法,即选择一个经济发展水平相似的市场经济第三国同类产品的价格代替正常价。
“从欧美对华反倾销案件看,被作为替代国的除了印度、巴基斯坦、墨西哥等国外,奥地利、日本、瑞士等经济发展程度远高于中国的国家也常常入选。如此一来,本来没有倾销,却被别人替代,产生的倾销幅度可能会很高。 ”上述人士表示,在过去一起中国水表在巴西反倾销调查中,巴西曾选用了西班牙为替代国而计算出284%的倾销幅度就是例证。
据了解,中国从1995年起就屡遭反倾销,是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之一,也是反倾销等贸易救济措施的最大受害者。当前,在全球范围内,平均每7起反倾销案中就有1起涉及中国产品。
应积极寻找内因
此外,记者也注意到,WTO议定书并未对 “非市场经济地位”的含义做出具体明确的解释。 “美国判断是否是市场经济有它自己的标准,并不完全是意识形态和社会差异,”李巍告诉记者,最主要是中国在金融领域对资本账务的管制, “中国金融市场是高度不开放,在商品市场领域是自由市场经济,但在金融市场我们严格来说还不是市场经济,这是关键性的障碍,在这个障碍前提下还有其它因素,比如戴着 ‘有色眼镜’看待不可避免。”
据介绍, 1988年美国 《综合贸易与竞争法》对“非市场经济”国家下了定义,该法所规定的市场经济国家的六条判断标准包括:货币的可兑换性;对劳工与雇主之间可自由议定工资率的允许程度;对外国开办合资企业或进行其他投资的允许程度;生产资料的政府控制或政府所有程度;对资源配置以及企业价格、产量决策的政府控制程度;以及美国商务部认为还应该予以考虑的其他因素。
“中国在建设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确实还有很多值得改进的地方,美国确实是非常成熟的市场经济,以它的标准看,我们确实还有很多提升的空间。”李巍表示。不过,他也指出,美方拿200年成熟的建设标准来衡量仅仅建设了20年市场经济的中国,要求也的确非常苛刻。
北大经济学院教授夏业良也认为,中美暂未在这一问题上达成一致,中国更多地应该向内找原因。他表示,不能用政治的思维来揣度美国的立场,或者用政治的思维来要求对方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而只能回到经济本身去。 “中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还不够,中国应该更多地推进市场化,进一步加大开放的力度,改革与国际政治经济惯例不相符的部分,加大改革的力度。”夏业良认为,会谈更多应该考虑的是资本项目是否应该进一步开放,中国的金融体系改革是否应该继续推进,人民币走向国际化什么时候会有一个时间表。
同时,政治与社会差异也是美国紧握反倾销这张贸易王牌不可忽视的原因。俄罗斯科学院远东研究所副所长、中国和东亚国家经济与社会研究中心主任安德烈·奥斯特洛夫斯基曾公开表示,中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要远远高于俄罗斯。而欧盟于2002年5月就已将俄罗斯视为反倾销法意义上的完全市场经济国家。美国亦于2002年6月宣布承认俄罗斯市场经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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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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