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人专门捡拾消费者丢弃的小票,然后拿到超市服务部开发票,再把发票卖给票贩子牟利
近日,在福州各大超市、商场门前流动着“捡票族”,他们专门捡拾消费者丢弃的购物小票,最多的一天能捡到五六千元面额的小票。这些“捡票族”将捡来的小票积攒到一定数额,再拿到超市服务部开发票,然后以发票金额1%的价钱卖给票贩子。
这些“捡票族”的行为是否违法?票贩子背后有着怎样的暴利?他们到底捡了谁的便宜?记者经过几天的暗访调查,一一为你揭开谜底。
“捡票族”曝光 每晚上捡400元小票
8月13日晚7点36分,刘依姆在翻动着国棉永辉超市门口的垃圾桶,几分钟内,找到2张金额可观的电脑小票,一张114元,一张58元。
“依姆,你捡小票干什么呀?”记者在一旁好奇地问。
刘依姆看了记者一眼,一边往前走一边嘟囔着:“问这个干吗?”
记者发现,当晚在国棉永辉超市门口捡小票的有两人,一个人捡了十几张小票就离开了,只有刘依姆还在超市门口徘徊。
就在刘依姆快离开时,记者上前问她捡了多少。“几百元。”刘依姆说,她只在国棉永辉超市捡,顺便捡些矿泉水瓶和塑料袋,每天晚上只能捡到400元到600元面额的小票。她说,有的人骑着自行车在几家超市之间来回跑,有时一天就能捡五六千元面额的小票,每个月都有七八万元面额的小票。
小票到超市换发票 再将发票卖给票贩子
超市购物小票有什么用呢?刘依姆为何乐此不疲?在记者的追问下,刘依姆终于道出了实情。据刘依姆介绍,她将捡到的小票积攒到几千元,再到超市服务部开正规发票,然后将发票卖给票贩子。
用捡到的小票换发票的说法得到国棉永辉超市服务部的证实,该超市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只要是一个月内消费的购物小票,都可以开发票。
随后,记者采访了五四新华都购物广场、大利嘉沃尔玛等多家超市,发现用在地上捡来的电脑小票都能顺利开到发票。
100元换万元发票 票贩子转手卖300元
刘依姆说,她将捡到的小票积攒到几千元,再到超市服务部开正规发票,然后以二三十元的价格卖给一个叫小李的人。小李是谁?他买商业发票干什么?
8月14日晚,记者几经周折获悉小李的手机号码,随后以手头有发票为由,约对方在五四路新华都门口见面。
10分钟后,一名30多岁自称小李的男子与记者接了头。
小李:发票我看看。
记者:你多少钱买?(记者掏出300多元的发票。)
小李:万元面值开过的发票100元,空票200元。
记者:空票我们拿不到呀。
小李:你可以用1000元小票换百元面值的。
记者:超市不给呀。
小李:你就跟他说是报销,多拿票换小面值的有时候会给。
记者:你的价钱太低了,一万才100元钱。
小李:你知道我们卖多少现在查得紧,我们万元发票也只能卖到300元。
记者:那你不是翻了3倍。
小李:你以为我们这没风险呀,前两天东街口还抓了好几个人,我们现在不是熟人都不做的。
据知情人士介绍,票贩子将发票以三四成的价格出售,购买者将这些发票到单位报假账。
倒卖发票是违法的 情节严重可判2年到7年刑
“捡别人的购物小票换发票的行为是违法的。”福建至圣律师事务所谢长华律师说,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还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谢律师介绍,只有税务机关可依法发售各种发票,自然人变相出售发票的行为是非法的,根据《刑法》209条规定,自然人出售、倒卖发票,可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以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捡票族”捡了谁的便宜?
说实话,大多数人到超市购物,如果所购的东西不太贵重,一般都不会开发票,但正是多数人不开发票,才给“捡票族”生存的空间。
开发票也不能报销,不开发票也不吃亏,这是很多人不开发票的理由。消费者不吃亏,却让“捡票族”和票贩子捡了便宜,那么,到底是谁吃亏呢?答案是国家。被违规使用的发票肯定会使虚报、假报销现象严重,造成国家税收流失,归根结底要政府埋单,国家出钱。
“捡票族”的存在,可以从侧面折射出票贩子的猖獗、虚假报销账目的情况盛行。如何使各单位和部门报销程序更加透明,使国家纳税体系更趋完善,这关系到政府税收收入。如何让“捡票族”消失,值得有关管理部门认真思考。(记者 弓少星 许艺民 毛朝青 实习生 吴汝洁 宋珍娇 王莹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