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世界遗产景区经营权被指贱卖 政府曾严禁转让——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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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世界遗产景区经营权被指贱卖 政府曾严禁转让

2010年09月20日 07:40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国丹霞”入选“世界自然遗产”名录后不久,福建当地即传出风景区经营权被“贱卖”给企业的质疑声。而在此前,福建省政府办公厅都曾发文明令禁止转让风景区经营权。

  风景区经营权的收放之争由来已久,但每一次几乎都是主“收”方以失败告终。

  有旅游专家分析,景区由企业经营已成趋势,再做收、放之争意义不大,应该关注的是,加快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对景区价值评估、管理责任等问题进行明确。

  不久前,“中国丹霞”成功入选“世界自然遗产”名录,福建省泰宁县位列其中。申遗成功后,除了景区门票价格是否会涨备受关注外,泰宁大金湖因其门票专营权已出让给企业而再次引起人们对其是否被“贱卖”的质疑。

  长期以来,关于各地景区被“贱卖”的消息不断传出。今年7月底,湖北省恩施土司城因出让门票专营权引来“贱卖”质疑。此前,贵州、江苏、福建等地也多次曝出“景区贱卖”风波,而福建因拥有风景名胜较多且过半均由企业经营而站在了这一争议的风口浪尖。

  2009年11月底,福建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的通知》,明确禁止景区出让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区门票专营权,并要求已经出让的要在2010年6月30日前全部收回。福建因此成为全国第一个发文禁止景区出让经营权的省。

  然而,《法制日报》记者从多个景区了解到,这一通知并未得到落实。事实上,通知在下发之时就已遭到各方反对,企业的损失赔偿、景区的发展延续等问题仍十分突出。

  据了解,景区门票专营权的收、放之争由来多年。尽管国家有关部门已多次严令禁止出让景区门票专营权,但民营资本进入景区经营的浪潮仍越涨越高。有旅游专家分析,景区由企业经营已成趋势,再做收、放之争意义不大,应该关注的是,加快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对景区价值评估、管理责任等问题进行明确,方能消弭不断传出的“贱卖”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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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蒲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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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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