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教育局规定:初高中毕业班寒假可补课10天——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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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教育局规定:初高中毕业班寒假可补课10天
2009年01月13日 14:14 来源:武汉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寒假违规补课,可打电话投诉

  本报讯(记者 周锐 实习生 罗静宜)寒假补课有没有规定补多少天?违规补课可向哪里投诉? 近日,记者接到不少学生咨询电话。为此,记者采访了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强调:根据2007年市教育局出台的《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武教基[2007]55号):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任何时候一律不准组织学生补课,不准开设晚自习。初中、高中毕业年级为较好解决课时与教学内容的现实矛盾,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可适量组织学生补课。寒假期间可补课10天。

  学校出现违规行为,或对教职工的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纠正、甚至纵容庇护的,对学校和校长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取消学校当年评选先进单位的资格,取消校长当年评选先进个人、接受教育部门表彰奖励的资格;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按管理权限撤销校长职务(教育部门其他单位违规,比照执行)。区教育局出现不作为或乱作为,对学校或教师(单位或个人)发生的问题不重视,或者有错不纠、纵容庇护,市教育局将按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并建议相关区政府对其进行责任追究。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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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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