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收费—本“纠结账”(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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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收费—本“纠结账”(3)

2010年09月08日 14:50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物业名称 收费标准(每月每平米)

  鑫苑国际城市花园 1.75元

  重汽未来城 1.7元

  理想嘉园 1.7元

  名士豪庭 1.5元

  中创开元山庄 多层住宅为0.5元,高层住宅为1.25元

  环山盛庭 1.2元

  伟东新都 1.2元

  邦泰绿苑 0.8元

  上海花园 多层住宅为0.8元,高层住宅为1.2元

  阳光100 1.0元

  鲁能领秀城 1.2元

  富翔天地 多层住宅为0.7元,高层住宅为1.28元

  公用设施收益不应是“糊涂账”

  如今,许多小区道路上、电梯里、过道中都布满了广告,很多业主对此已经习以为常。但小区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当各种各样的广告充斥于小区时,其广告经营收益又是如何管理的呢?

  6日,记者在中创开元山庄小区看到,每隔几米,道路两侧的灯杆上就挂着道旗广告,内容涉及健身俱乐部、英语培训班等。记者随后又走访了多家小区,特别是有电梯的小区,广告充斥现象比比皆是。

  记者在调查中采访了20多位业主,其中有八成业主表示不知道公共收益情况。

  对于公用设施收益的去向,物业公司负责人均称作为维护小区的费用了。中创开元山庄小区的物业负责人也承认没有公示过公用设施收益,但这些钱并不多,都用来维护小区了。伟东新都小区的物业则说,这些公用设施收益原则上应该由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共同负责,但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只好由物业公司管着。

  相关规定:

  《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住宅区划内的道路、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利用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以及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分进行经营,应当征得相关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同意,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所得收益在扣除合理成本(人工、维护和税费等)后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并向全体业主公布收益所得的实际收入与支出情况,接受业主委员会的质询。

  律师说法:

  陈瑞福认为,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小区公共设施用于经营的,必须经业主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这一规定,可以杜绝物业公司利用公用设施谋取私利,这也是该办法的一大亮点。

  王辉介绍,据她了解,省城住宅小区大多实行包干制,即物业收费按每月每平方米多少钱算,但这个问题就在于收了钱后盈亏自负,一些物业亏损便将公共设施经营收入充入物业服务日常费用。

  她认为,该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公示条款非常好。业主有权向物业提出公示要求,如果不公示,业主可通过业主大会或业委会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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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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