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不满物业服务 7000户大社区业主欲自治经营(5)——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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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不满物业服务 7000户大社区业主欲自治经营(5)

2010年09月28日 09:41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对于在大型社区的自管,邵里庭认为同样可行。他举例说,无锡春江花园共48万平方米,3000多户,自管已实施两年半,目前物业费为5毛钱,且自有资金400多万,小区还获得了国家级绿色社区、联合国2009全球人居环境奖等奖项。

  - 声音

  老的《物业管理条例》并不禁止小区实施自管,新办法则明确强调了可以自管。肯定会有更多的小区进行相关尝试。

  小区业主自管,有一个优点是降低物业管理的成本,但小区的管理不能以此为目的。自管不是今后的发展方向,根本是要改变目前的物业管理体制。

  如果小区实行自管,物业管理一定要专业化,聘请专业的管理人员。此外,业委会要保持监督者的身份,对管理者进行监督。

  ——和谐社区发展中心理事长蔡若炎

  业主自管步骤

  1

  成立业委会:按照唐宪涛等业主的设想,全体业主先依法成立业委会。

  2

  过渡期:其后一年之内,并不解聘物业。在此期间,业委会将带领业主熟悉物业各部门的运转,了解水电暖等设备。

  3

  业主参股物业公司:最后依据《公司法》,成立隶属于全体业主的股份制物业公司,业委会聘用全体业主参股的物业公司管理小区。

  4

  自管实行“自治+经营”模式:自治方面,物业公司由全体业主投资组建,所涉及住所、资金、股权等问题,均以法律途径解决。公司的组成人员可在社会上公开招聘,并优先在小区内选聘。“安保制度都想好了,专群结合,聘请专业保安,再发动小区的老年志愿者。”

  经营方面,“物业公司可下设家政分公司,提供家政服务、还能利用职工食堂,开展外卖餐饮业务。”唐宪涛介绍,据业主们估算,物业费、取暖费、电梯广告费等费用相加,自治物业公司经营的好,可实现盈利,“实现零物业费,向业主返利是最终目标。” (记者 张宁 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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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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