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有新政利剑高悬
随着限购令在各地先后出台细则,市场如同惊弓之鸟。而依然高悬的新政利剑如房地产税,由于其较限购令更为巨大的杀伤力,而引起舆论高度关注。
据报道,国务院有望在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后,批复房产税试点,正式实施可能从明年初开始。据透露,目前重庆、上海两地递交国务院的方案,中央政府会协商调整,批复时会有不同,但也不会差异太大。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会长聂梅生稍早前也证实,房地产税试点改革工作,在数个月内就将展开。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日前在出席一个论坛时表示,房产税并不会是政府调控的“最后一张牌”,未来调整一定是多种手段综合使用,比如物业税,其实物业税跟房产税是一回事,都是在保有环节中征税,但因物业税有一个较长立法过程,房产税只需在现行税收政策中进行试点就能推出,因此会选择现行推出物业税,现在问题在于如何不失时机地进入试点。贾康又补充,但房产税试点城市一定会在一线城市中产生,北京、上海、广州都有可能。虽然最后方案尚未确定,但现有信息表明,房产税不会向“第一套房”征收,投资房将成为房产税调控目标。
有关专家称,目前房产税改革的思路,不仅是取消1986年出台的《城镇房地产税暂行条例》中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免征税收的优惠条款,而且更进一步的改革倾向于不动产的保有环节,将现有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为统一的房地产税,简化税种,彻底改变目前房地产税制流通环节畸重、保有环节畸轻的现状。正因如此,新型的房产税在全国推广时可能被称为“房地产税”。
南方日报记者李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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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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