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委:只能依靠个人诚信担保
银行征信系统的缺失致使限购令陷入困境。为此,记者采访了主管部门北京市住建委的有关负责人。
当记者问到住建委是否有行政权力,控制或杜绝假离婚证骗购房贷款的情况时,得到的答复是,“各部门分工不同,权责也不同。治理办假证的应该是工商、公安部门,审核房贷的应该是银行机构,而到了住建委这里是根本看不见离婚证的,所以也就不可能有权力去控制和处理。”
据介绍,在住建委的权责范围内,只要购房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就会发放产权证。但如果证实了购房者提供的信息不属实,法律会做出相应的裁决,包括对购房者的处罚、停贷甚至收回产权证等。
该负责人特别强调,在办理房贷手续时,购房者需要签订一份个人声明,如果出现问题,个人承担一切责任。在监管机制、管理体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只能依靠个人诚信担保。
记者手记
“人格”体系应该“联网”
今年5月份开始,为了规避“京十二条”的限制,一些人开始策划着“假离婚”。但马上就有法律界人士出面干预,认为“假离婚”不值得,为了多买一套房或少付一些贷款利息,承担的“人房两空”风险太大了——怎么知道你那人到中年的风流老公,真的当了“钻石王老五”之后还会带着新房子回来找你?
这一次,一切担忧都不存在了,假证!能够让两口子在婚姻不受任何影响的情况下,买房子照样按“单身”得到照顾。
虽然住建委和民政局有关居民婚姻情况的信息还没联网,虽然派出所更新“婚否”的速度有些滞后,但作为一个公民,人格应该是“联网”的,你在找工作面试的时候是否在学历问题说了假话、人口普查员上门登记的时候你是否瞒报了“隐私”、驾车发生事故你是否伺机逃逸?这些人格上的瑕疵应该联网,并伴随你终身。
也许有人提出异议:“开发商故意引导购房人办假证、主管部门对证件的真伪无法查实,板子该打在他们身上啊!你怎么跟我们过不去?”
一张网破了的时候,才会有人发现和修补。你是第一个试图破网的鱼,你是假证和“假证房”的买家,没有你的200元,假证贩子就无法生存,没有你购买“假证房”,销售人员“假证购房”一说只能是望梅止渴。
我们在采访中得知,住建委确实只管“收合同”和发房本,银行确实只管放贷和“收租子”,都没有查处假证的法定义务和工作程序,那就任凭假证泛滥?看起来,想真正杜绝伪造手续购房,非要通知刑警队了。
已经有“鱼”破网了,在这里我们也呼吁主管部门尽快采取手段,就像严查酒后驾车一样,把“购房违章”的人曝光,甚至“终身禁驾”。
参与互动(0) | 【编辑:林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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