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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改革预期升温 试点方案静待揭开面纱(3)

2010年12月08日 07:32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多个版本未获官方回应

  关于上海试点房产税的说法在业内至少有三个版本。第一个版本是只对二套以上普通商品房和别墅征收。第二个版本是仅对新购房屋进行征收,且以每户家庭名下一定房产面积为“起征点”。第三个版本是无论增量、存量都要征税,按人均面积征收。

  有研究人士分析,若以家庭为单位,有可能造成离婚率的上升,倾向于以人均面积为起征点。房产税税率或为累进税率,房屋价值高、人均面积大的房屋,税率更高。有消息称,在上海提交的房产税试点方案中,税率初定在房价的0.5%-0.8%。

  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5月至今,有关上海将试点房产税的消息一直处于猜测和“传说”阶段,没有官方的正式澄清。而上海房管部门的口径是,上海房管部门虽不是税收征管的主管部门,但如果政策出台,会积极配合贯彻落实。

  北京上调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至2%

  北京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将大部分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1%上调至2%,实施日期自2010年10月1日起。

  通知称,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取得的收入,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但容积率小于1.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则要按照销售收入的3%预征土地增值税。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统一按照销售收入的2%预征。

  一直以来,我国土地增值税都存在预征率偏低、与房价快速上涨不匹配的现象。为此,今年5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划定了土地增值税预征的最低限: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并要求各地根据不同类型房地产确定适当的预征率。

  业内人士认为,上调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将进一步收缩开发商银根,增加房地产企业的税费成本,并迫使房地产企业调节销售速度和房价,从而增强房地产调控效果。北京中原地产分析认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翻倍,将使开发商成本增加超过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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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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