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年回报10%实际仅1% 投资产权式酒店要谨慎(5)——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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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称年回报10%实际仅1% 投资产权式酒店要谨慎(5)
2009年09月03日 09:18 来源:钱江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买产权式酒店要慎之又慎

  这不是本报接到的产权式酒店的第一个投诉。

  2000年,由台资杭州千岛湖凤凰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的千岛湖凤凰产权式酒店曾经引起了一股抢购风。因其“包租10年,每年6~8%的收益轻松拿,每年30天凤凰旗下四星酒店免费住”的噱头实在太诱人。但是房租两三年后就没有了,土地证、房产证等三证也一直无法取得。2005年,银行因凤凰公司迟迟不还500万元逾期贷款提起诉讼,后者被法院强制拍卖千岛湖凤凰酒店项目偿债。资产被拍卖后,酒店管理人更改,凤凰公司人去楼空,业主们连维权的对象都找不到了。

  新安江的月亮湾产权式酒店更让人纠结。这家酒店打出的是“每年获得酒店经营收益总额的5.56%固定比率;还可免费入住加盟酒店7天。”酒店还未开张,就开始向业主支付租金,一切似乎都很美好。但2005年开业后,至今仍有业主既未办理出三证,也找不到开发商联系退房事宜。

  中国的产权式酒店是指开发商将酒店的一个客房划分成最小单位,将每一个单位实体的产权分别出售给投资者,同时投资者委托酒店管理公司管理,获取一定投资回报。其实质是一种房地产金融投资。

  浙大房地产研究中心旅游房产研究所所长王婉飞教授说,其实所谓的产权式酒店,本来就不是真正的产权,是开发商为迎合国内一些消费者心理宣传出来的花招,实际上卖的是时段的使用权。等买到手了,发现三证办不出,再来维权,想要退房,才发现国家并没有对产权式酒店相关方面的法律可依,因此维权很难。

  王教授说,在国外,产权式酒店是作为奢侈品来投资的,但国内的购房者却仍然主要把它作为一种投资回报来考虑,自住的少。由于管理比较混乱,买来靠出租得到收益,长期看来是不可行的。

  双赢机构总经理章惠芳说,产权式酒店多数时候是个美丽的陷阱,刚开始售房期间,开发商贴钱让你尝到高收益率的甜头,等房子卖完,开发商把风险转嫁给经营管理公司,回报就不能保证了。她认为目前产权式酒店的营利模式没发展成熟,投资者要谨慎。(赵红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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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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