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街之隔补价相差67倍
但令人费解的是,国土局内部文件显示,与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一街之隔的怡景中心城,补缴地价仅仅为448元/平方米,相当于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补缴标准的1/67。差异之大,令人咋舌。
事实上,早在2001年地铁一号线动工不久,深圳市政府就有文件(深府[2001]37号)提到了地下空间利用问题,组织地铁商业等开发,“地下空间使用权的地价,原则上按地上现行市场地价的30%计收。” 怡景中心城,就是根据这一规定补缴地价的。资料显示,2005年10月份怡景中心城与国土局签订了补充合同,84700平方米的地下商业,补缴金额448元/平方米,总额为3795万元。
为何一街之隔,一个是3万元/平方米,一个仅为448元/平方米?面对这一问题,有关方面给出的答复是:“时间差”。即: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递交转变负一楼功能的申请是在2006年,此时“一刀切”地价补缴政策已经出炉,由市场评估价取代深府[2001]37号中的“地上现行市场地价的30%计收”。
但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方面却提出了异议。
在2005年117号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中,已经明示“因为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项目与地铁出入口相通,为充分发挥其潜在商业价值,考虑将原有停车场改变为地铁商业。”并且安排“市国土房产局负责一个月之内落实。” 而在同年7月份,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向原市规划国土局递交申请,要求尽快落实117号会议纪要内容。其中,就包括停车场改商业的功能改变。按照当时的时间来看,是在2005年12月“一刀切”决议出台之前。
更耐人寻味的是,上述国土局内部文件还显示,同处中心区的某写字楼也存在“商业性办公面积超标”,该项目881平方米的超建面积是按3995元/平方米、总价 352万元补缴的。但是补充合同签订时间却是2006年1月份,属“一刀切”文件出台之后。
另外,在一份2005年7月份原市规划局呈批表中,对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超建、违建等系列问题都提出了解决方案,当时市政府各级领导也签署同意。所以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方面称:原则上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项目办证的各类问题应该在2005年7月份之前截止;包括“地铁商业地价补缴 ”,同样也应按照2005年标准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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