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难产:“深圳CBD第一楼”的办证“死结”(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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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证难产:“深圳CBD第一楼”的办证“死结”(3)
2009年10月16日 14:02 来源:深圳商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年底立法有望解决?

  事实上,2008年深圳市政府便已成立了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问题工作小组,全力解决“重点工程”办证难的问题。同年11月11日,就5亿2千万元巨额差价,工作小组提出了“恢复地下车库功能;待轨道交通完善后再补缴地价;以大中华交易广场部分物业冲抵地价”等方案。但是鉴于开发商对补缴地价标准的不认同,这些方案尚未实际操作。

  到截稿时止,对大中华方面有关地价评估的种种质疑,市规划国土委方面并未给出明确答复。但是该委有关负责人士反复对记者强调:3万元/平方米的评估价是有法可依,依法行政的。同时他个人表示:大中华的小业主可以申请办证,将尽快予以办理,业主办证和开发商核准分开处理。

  该委相关人士透露,针对大中华交易广场这种历史遗留性的办证难问题,寄望从完善立法角度解决。据了解,市政府曾于2004年11月12日颁布了《深圳市处理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若干规定》(深府2004193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根据《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登记条例》实施前建成或竣工的房地产项目的办证历史遗留问题可按照《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处理。但由于《若干规定》只能解决一部分1993年7月1日之前发生的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且内容原则性较强,在实践工作中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大量1993年之后产生的房地产办证问题及部分1993年之前产生的历史遗留问题没有相关政策法规依据,无法得到妥善处理。

  目前完善方向包括:对《若干规定》的执法对象年限适当延长;有专家提出“参考西方国家的产权登记模式”,也正在考虑之中。新法规有望年底前出台。该人士称,一旦相关法律得到完善,类似大中华交易广场这样的历史遗留办证难就能迎刃而解,“平衡行政隐患和业主利益,办证不再是难题。”

  事件回顾

  2001年3月

  深府[2001]37号文件明示:地下空间使用权出让采用协议方式出让进行,地下空间使用权的地价,原则上按地上现行市场地价的30%计收。

  2005年3月

  117号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决议:因为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项目与地铁出入口相通,为充分发挥其潜在商业价值,考虑将原有停车场改变为地铁商业。此项工作由市国土房产局负责一个月之内落实。

  2005年7月

  原市规划局呈批表中,明确对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超建、违建等一系列问题都提出了解决方案,当时市政府各级领导也签署同意。

  同月,大中华集团向原市国土房产局递交申请,要求尽快落实117号会议纪要内容。

  2005年10月

  原市国土房产局与怡景中心城根据深府[2001]37号文件签订补充合同,项目84700平方米的地下商业按照448元/平方米、总额3795万元补缴地价。

  2005年12月

  四届十七次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对深府[2001]37号文件做出调整,规定协议出让用地调整建筑面积议定,增加经营性建筑面积的,地价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确定。

  2006年1月

  中心区某写字楼与原市国土房产局签订补充协议,881平方米的超建面积是按照3995元/平方米、总价352万元补缴地价。未经评估机构按市场价评估。

  2006年12月

  根据当时市场评估价,大中华负一楼18000平方米的地下商业,需按照3万元/平方米,总额5亿2千万补缴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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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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