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房改"争议再掀高潮 该不该补贴"买房者"?(6)——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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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次房改"争议再掀高潮 该不该补贴"买房者"?(6)
2010年03月23日 15:31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用限价房解决夹心层住房有利有弊

  北大公共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韩世同:

  “二次房改”已经列上人大议事日程,看来势在必行。其核心内容是将住房分为公共产品、半公共产品、商品三部分,分别按不同的供地方式和不同的开发者来建设。公共产品主要是廉租房、经济租赁房或公共租赁房,半公共产品主要是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

  其实,所谓“三三制”,主要还是针对夹心阶层这一个部分。因为目前低端的住房保障体系已经明确由政府来解决,而市场部分则是由开发商来解决。比较难解决的是中间的夹心阶层,这部分人群既不能享受保障住房待遇,又难以承受市场高房价的负担。

  韩世同指出,用于解决夹心阶层住房的既有公共产品也有半公共产品,对于属于公共产品的经济租赁房或公共租赁房可能争议不会太大,因为没有出现产权转移的问题。而对于半公共品的限价房则争论很大,焦点主要集中在到底该不该用纳税人的钱来建限价房的问题。

  其实,前两年广州已经就此话题展开过激烈的讨论。合富董事长扶伟聪明确表示反对政府建限价房政策,理由是广州的限价房让人重新看到平均主义、计划经济时代的影子,给社会带来了新的不公平,让富人心理不平衡,又影响社会和谐,因此应取消限价房。

  此语一出,舆论一片哗然。有人认为住房是生活基本资料,不能完全由市场解决住房问题,政府还是要在住房领域承担起应有的责任。也有人认为,这个政策是合理的,符合中等偏下家庭的需求。韩世同则认为,在高房价的条件下房地产处于暴利增长时期,这实际上是对广大中低收入购买者变相剥夺。而作为政府,在某种情况下推出限价房,是值得肯定的事,正所谓“没有限价房哪来低价房”。正是由于限价房的出现,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抑制房价虚高不下。但限价房的确存在一定的弊端。虽然,香港的居屋和新加坡的组屋都是类似的产品。香港和新加坡这样的资本主义社会都可以用纳税人的钱来建居屋和组屋给夹心层居住,我们却反倒不行,这是说不过去的。但由于环境和条件的差别,一些海外行之有效的做法引入国内就变形走样。

  例如,国内出现不少开高档车住保障房的现象,官员利用保障房来寻租的现象。而香港和新加坡一旦发现违法申报行为,就必须要巨额罚款或监禁半年。还有就是目前的限价房运作制度还不够健全和完善,一是投资主体不应该由开发商来担当,而应该由非盈利的机构来运作,但也不应有政府机构直接运作,难以监管和保证效率;二是定价方面缺少调解机制,卖地时就要确定销售价格,使得限价房售价不能在一定幅度与市价同步涨跌,但如果采取政府预拨土地根据市场变化来定价,限价房就可以发挥更好的作用;三是选址过于偏远,对工薪阶层而言,交通和生活配套都严重不足,难以安居乐业,应该也像经适房那样选在交通和公共配套比较好的地段。(整理/赵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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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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