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两个月来,北京楼市在调控政策的“洗礼”下销售量走低,房屋租赁却异常火爆。
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的数据显示,5月份北京共办理租赁业务20186件,同比上涨高达45%,再创历年同期的最高纪录。
租房过程中难免产生纠纷,比如房主克扣押金怎么办?房客损坏设施如何赔偿?
本报对朝阳法院2009年至2010年第一季度审结的租赁房屋官司进行了梳理,并邀请法官和律师结合具体案例对租房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解读。
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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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拒交房租 引发官司最多
朝阳法院从2009年到2010年第一季度共审结房屋租赁纠纷252件,其中由于房客拖欠房租及相关费用引发的纠纷排在第一位,为155件。
朝阳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俞里江解释,房客拒交房租的理由大多很简单:比如家里的灯坏了;马桶、烟道堵塞了;地砖破裂、阳台长霉斑,所以才不交房租。
还有的房客称,在居住过程中,周围有新盖的楼盘遮住了光,影响了居住质量。
小问题无碍居住 房客九成败诉
统计发现,在此类案件中,房主(即原告)胜诉的案件为140件,所占比率为90.32%。也就是说,有逾九成的原告都胜诉了。
俞里江法官解释,之所以原告胜诉率高,主要是被告(即房客)拒交租金的理由不充足。上述的房屋瑕疵一般都是小毛病,不影响承租人居住。
房屋在使用过程中必然有损耗,房客发现问题让房主及时来修就可以了,如果房主不修,可以与房主商量适当扣减租金。若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选择到司法所调解或者诉讼,也不能不按时交租金,或者主张租房合同无效。
因为这些原因都不是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理由。以这些理由拒交房租,肯定要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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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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