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转贷”流行 四大行酝酿更大优惠保存量房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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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转贷”流行 四大行酝酿更大优惠保存量房贷
2009年01月13日 10:36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你的房贷打折了吗?”新年伊始,购房人云集的焦点房地产网论坛里,这句话成为不少贷款买房的房奴互相问候的开场白。而不少办不下来七折房贷优惠的业主则联合谋划打一场集体贷款“搬家”的“银子保卫战”,把贷款转到条件更优惠的银行去。

  由于去年央行宣布“自2008年10月27日起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由贷款基准利率的0.85倍扩大为0.7倍”,不少在上述时间线之前购房的业主一算账,如果从银行贷款50万元,还贷期为20年,新政策下每月就能省下700元,全下来总共能省16郾8万元。大家都为能搭上政策便车享受房贷七折优惠而欣喜。但时至今日,四大行房贷细则仍迟迟未能宣布,部分中小银行开始推出优惠条款,抢占存量房贷市场。

  2007年10月,在某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贷款的王小姐就在上个星期成功做了“平转贷”。王小姐原本签订了20年50万元的商业贷款合同,按照当时5年以上7.83%的基准利率,最高优惠利率八五折算,她每月需交纳3773.78元月供。由于曾出现过逾期还款的情况,银行拒绝了王小姐房贷七折的申请。但经过打听,她发现不少中小银行“活得多”,开出了极其优惠的政策来吸引房贷客户:只要资质好,购房人愿意将房贷从甲银行转到乙银行,乙银行将免费提供垫资,通过担保公司将购房人在甲银行的房贷还清,购房人还能再以首次购房的身份从乙银行获得七折优惠贷款买房。

  据了解,这种“平转贷”是指正处在住房按揭期间的借款人,在贷款金额不变的情况下,通过担保公司担保等手段将住房按揭从一家银行转到另一家银行,而购房人其后就可享受第二家银行的房贷利率。虽然同样不发生买卖关系,但“平转贷”与此前被叫停的同名转按揭中的“转加按”业务不同,其转换过程中仅发生贷款利息的改变,贷款总金额及年限必须保持不变。这样可可以避免对银行产生风险。

  眼下,工商银行总行尚在制订房贷细则,中、农、建三大行则把权力下放给各分行,要求根据市场情况自行作出细则规定。但从已经公布的部分条文来看,四大行的政策或许比中小银行苛刻得多。如针对贷款余额,农行北京分行的要求高达50万元,而光大银行仅要求30万元;多数银行要求客户提出申请,评估后才能享受优惠,这样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得到答复,而民生银行表示,将给与贷款者自动折扣优惠。

  据北京凯胜经略担保公司总经理康胜分析,各大银行“捂着盖子不揭锅”是因为谁也不想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大家都在观望竞争对手的细则,“如果有比自己更优惠的地方好及时调整”。

  康胜认为,办理转按揭不能盲从。由于多数银行担心出现房贷套现等假按揭行为,都要求钱款必须经由一家担保公司在两家银行间划转,这就要求购房人支取一定的担保费用,“大约是贷款金额的1.5%”,加上评估费和一些贷款合同中要求的违约费,50万元以下的贷款搬家是不合算的。此外,占据房贷市场大头的四大银行虽然至今按兵不动,但房地产进入调整期,2009年各大银行难以在增量房贷方面有所作为,只能力保存量房贷,一旦自己的条款过紧就会面临被其他银行挖客户的情况,大银行的压力非常大。估计四大银行最后的政策只能比中小银行更加优惠。购房人不必急于搬家房贷。 (记者 陆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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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雪松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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