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没贷过款 欠工行42万房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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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没贷过款 欠工行42万房贷

2010年11月01日 15:34 来源:山西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太原市民李晋城欲贷款买经适房,却因此受阻

  如果没有选上西华苑的经济适用房,太原市民李晋城可能永远不会知道,自己在银行里竟有不良信用贷款的“黑帽子”。10月27日,李晋城去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万柏林分理处办理贷款时,被告知查出银行有不良信息,不能贷款。自己从来没办过贷款,怎么会出现不良信息呢?10月28日是西华苑经适房最后一天交款时间了,出了这事,李晋城干着急没办法。

  没贷过款却因“逾期还款”出现不良信息

  10月27日晚,记者见到了李晋城。他告诉记者,10月19日,他抽到经济适用房55号,并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想到27日去办贷款时,遇到了这种事。眼看着28日最后一天交款时间就要到了,他非常着急。

  李晋城说,得知自己有不良信用贷款后,他当即就去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调出个人信用报告,上面显示,他在中国工商银行有42万元个人住房贷款,且上面有逾期还款记录,被视为不良信息。看到手里的报告单,李晋城当下傻了眼,赶紧向太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

  从李晋城提供的个人信息报告上,记者看到,贷款种类为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发放日期2002年3月26日,贷款到期日期2012年3月25日,贷款合同金额42万元,贷款余款还剩9.49万元。目前,累计还款次数已经达到了87次,最近一次实际还款的日期是2010年9月1日。

  李晋城说,上面的名字、身份证号和他的一样,但其他信息都是错的。

  警方介入查出贷款银行却无能为力

  10月28日,太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调查得知,用李晋城身份信息办理贷款的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太原城建支行。经侦支队将情况告知李晋城,并表示该支行不在他们管辖范围内,他们已将此事移交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受理。

  随后,记者采访了杏花岭分局经侦大队李队长。他告诉记者,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三条规定,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涉及1张以上信用卡的,即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这一解释只规定盗用、收卖或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的构成犯罪行为,而像李晋城的个人身份信息被盗用一事,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所以暂不在公安管辖范围内,建议李晋城走法院途径。

  “李晋城的个人信息是通过哪种途径泄露出去的,目前谁都不清楚,还需要法院介入调查。”李队长说,如果法院判定构成犯罪事实的,再移交公安机关受理。询问银行信贷部门负责人一直联系不到

  10月28日下午,李晋城来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城建支行,在个人信贷部门,凭身份证查询他个人信息时,银行人员告诉他是太原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晋城告诉记者,他根本没有听说过那家房地产公司的名字。

  随后,记者也赶到工行太原城建支行,找到该支行一位主管了解此事。该主管打了几个电话后,告诉记者,有关信贷业务上的事情,她不太清楚。随后,这位主管告知记者信贷部门的电话,记者拨过去时,一位接电话的男子称,他不了解业务,领导不在。29日,记者再次联系该支行个人信贷部门,被告知负责人去法院办事了,不在。

  李晋城告诉记者,他又去了一趟西华苑,因情况特殊,负责人答应再宽限他几天。“办不下贷款,就需要交全款,26万多元的现金让我去哪儿借啊?”李晋城一脸惆怅,正逢周末,他准备下周一去那家房地产公司问个究竟。

  李晋城身上为何莫名有了42万元个人住房贷款?此事将如何解决?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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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孟欣】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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