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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解引“战争” 网友称打击“丈母娘”

2010年11月27日 15:12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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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司法解释打击了无房不嫁女的丈母娘”

  以性别为由的反对旗帜一打出,随即遭到另一拨“物权论”新解释支持派的反驳:新解释不分男女,“保护的是出钱人好不好?”

  “现在很多女的婚前自己买了房子,谁‘杯具’还不一定呢,想通过结婚找长期饭票的那一方才‘杯具’呢。”网友“一口铲三撇”如此回应。

  网友“1984思想者”态度激烈:“怎么不公平了?女的也可以婚前贷款买房啊!凭什么就得男人付首付啊?女人付了,那以后房子就是女人的。法律是保护出钱的人,而不是保护男人。谁出了钱是谁的,哪儿不公平啊?”

  “如果有些女性结婚时一毛不拔,那未来没有保障也是合理的,男方已经供你白住了。”网友“八卦秀场”的话代表一部分人的想法:“司法解释三打击了结婚不肯出钱买房的女人和无房不嫁女的丈母娘们。”

  在激烈的争论中,也有人显得十分淡定。网友“骗个多啦A梦回家”觉得无所谓:“这有什么?大不了大家都婚前买房呗。要共同还贷可以,加上对方的名字。”

  无论如何,凸显物权的新司法解释让还没结婚的年轻人感到了婚姻的现实和复杂。感情和金钱的纠结被摊开,直接而赤裸的财产关系带来巨大的冲击,打破了原有的浪漫期待。“越来越不敢结婚了,风险太大,只有依靠自己。”不少人感叹。

  房产证上的名字问题

  “愤怒得都快燃烧了。”小孟终于在办公室里“爆发”了。很快她就找到了盟友。同事小张拍拍小孟的背:“这个新解释制定得是有问题,首先保护有钱人,其次保护

  男人,男女平等了,就没想着要照顾弱势群体。”

  但小张明显比小孟淡定得多:“我们家房产证写的是我的名字。我老公知道新解释了,也没什么意见。”说完小张嘿嘿一笑。

  小孟露出痛心的表情:“你太有经济头脑了,我怎么当初就没想到呢!后悔啊!”

  办公室里的男同事们大都保持了沉默。

  “她太激烈了吧。”同事小王的房产证上是自己的名字,“但以后就算离婚了,我也不会让前妻睡大街去,会把房子给她。”

  “结婚要是就剩下钱和房子,还有意思吗?”小王摇头叹道,他并不关心新的司法解释改变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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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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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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