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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卫生署承认无权强制内地孕妇在管制站内体检

2007年01月25日 08:57


试行新措施后,有孕妇表示,过关较以往麻烦(香港大公报图)

  中新网1月25日电 为配合下月一日实施的限制内地孕妇入境新措施,香港入境处二十四日起在罗湖及落马洲试行有关措施。一些过境孕妇穿上宽大的衣服或用背包进行遮挡掩饰,截止昨下午六时为止,深圳边检总站未收到一例被拒绝入境香港的内地孕妇。香港卫生署承认,署方未有权力强制孕妇在管制站内进行身体检查。

  综合香港大公报及文汇报报道,香港入境处与卫生署昨日起试行有关限制内地孕妇入境的新措施,署理入境处副处长赵伟佳昨日表示,日前已向前线职员发放有关措施的执行指引,昨早亦向各部门主管作简介,各职员已详细讨论措施的细节。他称,由即日起抽调逾一百一十名职员到各个管制站试行有关措施,直至二月一日前,入境处职员会间歇性抽查内地孕妇,若发现孕妇来港目的有可疑,入境处有权阻止她们入境。

  赵伟佳表示,如孕妇未能出示预约确认书,入境处会安排孕妇到卫生署的房间内,由卫生署医生为孕妇进行十至十五分钟的身体检查,主要是评估孕妇怀孕周期。有关的时间安排只限于上午九时至晚上十时,地点亦只为罗湖及落马洲两个口岸。他解释,进行入境检查时并不局限于医生在场,若有需要亦可接载医生到管制站。卫生署只为孕妇进行一次性的身体检查,入境处会在她们的证件上有特别印章识别,若孕妇需经常往返香港,只需出示印章便可顺利过关。

  香港卫生署助理署长谭丽芬承认,如孕妇表明不愿接受检查,署方不能强制进行

  据报道,部分孕妇在深圳桥头即穿上了长衣大褂,并用背包遮挡着已经显现的肚子,随后努力地如常人般行走。一名常姓小姐告诉记者,早在一个月前,她与丈夫就已经开始注意新闻上报道的香港政府对内地孕妇限制的政策。常小姐称,自己已经约好了做孕检。大约10分钟后,常小姐成功过关。而另一名孕妇则一点都没作掩饰,挺着硕大的肚子也能成功过境,并且一度成为香港媒体“猎捕”的对象。不过这名孕妇和其它孕妇一样,对记者的提问不愿意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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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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