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3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申诉专员公署昨(二十二日)“踢爆”食环署于过去三年有三十三宗过时检控,其中二十宗为部门疏忽,更有职员讲大话试图掩饰错误,投诉个案最终“石沉大海”。
申诉专员公署昨日发表最新一份调查报告指出,食环署在过去三年,以传票检控五万多宗涉及食肆卫生和阻街的个案,发现有三十三宗因为过了六个月的检控时限,未能作出检控,当中有十二宗涉及延误个案,包括律政司的人员过了时限给予法律意见,十一宗为政府化验所在检控时限过后才发出报告,其余还有人为错误、职员对法例规定不了解、误放档案等,初步调查显示,署方存在行政流弊。公署还发现,其中两宗投诉个案,有食环署职员为掩饰疏忽,向投诉人说谎,指未能起诉是因为证据不足。
戴婉莹批评,事件欲盖弥彰,“用一个大话来掩饰第一个错误,事件更为严重,因为这直接打击市民对部门的公信力。”她指出,部门绝不能因为执法人员疏忽或延误,令违例者逍遥法外,已向食环署提出检讨有关行政程序,避免延误。另外,公署批评,食环署有部分员工在检控程序中的审核态度散漫。
香港立法会议员、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委员王国兴表示,打算向立法会提出讨论,要求食环署提交报告,针对如何避免事件重演,以及追究失职员工和作出处分。
香港食环署称将按既定程序逐一检视有关个案;但却未有正面响应会否处分犯错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