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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力推“警察上街” 专家称重在改革执法理念(2)

2010年11月18日 10: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省委重视

  截至11月15日,河南省辖市公安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已基本完成。从试点改革到全省推进完毕历时不到十个月。

  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实属罕见。《中国新闻周刊》记者从当地权威人士获知,这场改革的源动力,并非来自公安内部,而是省委领导的高度关注。

  2009年12月14日,刚刚调任河南省不到一个月的省委书记卢展工到河南商丘对企业、农村、市场等问题进行考察,之后还到当地的公安部门进行了暗访。

  通过暗访,卢展工提出:“要积极推进警务管理机制改革,整合警力资源,进一步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提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能力。”

  新任省委书记的第一次调研,被解读为其对“加强社会稳定和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警务模式改革遂成为河南公安系统工作重点。

  同年12月16日,河南省公安厅召开贯彻卢展工指示的党委扩大会,18个省辖市公安局长参加,会议提出全省将力推警务改革。

  2010年春节过后,河南省公安厅决定,将“多警合一、做实做强派出所”作为全省警务机制改革创新的重点,并指定由郑州、商丘、济源和新乡等地先行探索警务体制改革。

  河南省是全国的交通枢纽中心,并且是人口、农业、劳动力输出的大省,流动人口也多。王龙天举例说,如果犯罪分子在河南作案,警方动态化管理跟不上,犯罪分子很快就会流窜到其他地区。

  早在五年之前(2005年),卢展工在任福建省委书记时就曾调研过福州市警务改革。当时福州市公安系统全面推行派出所综合警务改革,通过交巡警管理体制改革,做大做强派出所有效地解决了派出所内部多警种、机关化的问题。

  河南省公安厅“社会管理创新与警务改革”课题组成员、河南警察学院治安系教师李岩认为,纵观河南这次警务改革,实质上包含了三个层次的改革:第一层次的改革是警务体制的改革;第二层次的改革是警务机制的改革;第三层次的改革是警务运行模式、警务方法的改革。

  目前河南警务改革主要是针对警务体制改革,这只是警务改革的一个前提。李岩表示,之后会有警务运行机制以及执法理念的改革,“就好像建房子,目前只是搭建了一个框架,更重要的是里面如何装饰”。

  李岩坦承,警务改革时间短,还看不出效果。但她认为,河南警改符合警务改革的长远发展趋势。2003年,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就定下警务前移、警力下沉的基调。李岩认为,河南警务改革实际上也是对那次会议精神的再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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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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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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