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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外地人有租房即可落户 享受居民同等待遇

2010年11月21日 07:18 来源:成都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连日来,成都出台的《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在引起成都市民高度关注的同时,也受到外地人的广泛关注。“外地人落户能否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租住房屋是否也可迁移户口?”越来越多的外地群众向本报记者咨询本次成都户籍改革的相关问题。带着大家的疑问,记者联系到相关部门为关注成都户籍改革的读者答疑解惑。

  外地人入户 享成都居民同等待遇

  针对读者提出的问题,市统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户籍改革涉及的对象主要是拥有成都市户籍的居民和村民,意在实现全域成都范围内的城乡一元化和自由迁徙。对于外地人如何入户,目前成都市都有相应的政策,只要符合相应条件就可以入户,根据《意见》要求,市外人员入户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待遇。完善和落实市外人员到我市入户相关政策,凡是按照相关政策迁入落户的市外人员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待遇。

  记者从市公安局户籍科获悉,目前市外人口的落户政策参照成都市政府2008年12月5日下发的63号文件执行。根据这份文件,该群体的落户条件分为购房、投资、经营、纳税、暂住期满及大企业引进人员入户等6类。

  租住成套住房的 可以迁入户口

  长期以来,户籍迁移更多呈现出由农村进入城镇的单向性,而城镇居民要到农村落户,则受到了诸多的政策限制,且实际居住地和户籍登记地不统一的情况越来越普遍。市民周先生看到《意见》提出要建立户口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后,提出问题,想知道目前成都市农村人口进城租房是否可以落户。

  记者将周先生的问题咨询市公安局户籍科得到回复:根据2008年出台的《成都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向城镇居民转变的意见》,成都市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在城镇租住成套私人合法产权住房的,经产权人同意,凭租房协议,可将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迁入。

  《意见》确定,随人口自由流动,户籍也跟着自由迁徙,实现户口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的一致。城乡居民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进行户口登记,户口随居住地变动而变动。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意见》出台后,市公安局目前正在制定相关细则。 本报记者郑莹莹 李晓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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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段红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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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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