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中国社科院副院长谈“共同富裕”:反对任何形式的“逼捐”“诱捐”

中国社科院副院长谈“共同富裕”:反对任何形式的“逼捐”“诱捐”

2022年03月07日 14:19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两会速递)中国社科院副院长谈“共同富裕”:反对任何形式的“逼捐”“诱捐”

  中新社北京3月7日电 (记者 庞无忌)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高培勇7日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表示,促进共同富裕要发挥三次分配对于改善分配结构的补充作用,但主要通过自愿慈善捐款方式进行,反对任何形式的“逼捐”“诱捐”。

  高培勇指出,促进共同富裕,要力求效率与公平的统一。他主要提及五方面内容:

  一是促进共同富裕要在做大蛋糕的基础上分好蛋糕。中国仍是发展中国家,发展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只有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在持续不断“做大蛋糕”基础上“分好蛋糕”,厚植共同富裕基础,才能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二是促进共同富裕要靠全体人民共同奋斗。促进共同富裕更应该关注机会公平和过程公平,营造尊重劳动、尊重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政策体系和制度环境,为大多数人通过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创新创业增收致富创造条件,为普通人通过奋斗改变命运提供通道。

  三是促进共同富裕要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前提下进行。要发挥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家积极性,但不是“劫富济贫”。要发挥三次分配对于改善分配结构的补充作用,但主要通过自愿慈善捐款方式进行,反对任何形式的“逼捐”“诱捐”。

  四是促进共同富裕要多维度、全方位共同努力。要从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各方面发展要求出发,坚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改善并重,综合施策。既要关注“富口袋”,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又要关注“富脑袋”,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第五,促进共同富裕要循序渐进、久久为功。面对中国仍然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这一基本国情,共同富裕是一个需要耐心、需要分阶段加以实现的目标,不能要求所有地区、所有人同时富裕,也不能要求不同区域、不同人群都达到全国一致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完)

【编辑:苑菁菁】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