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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草案近期发全国人大代表 为审议做好准备

2006年12月29日 17:36

    十二月二十四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康生作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修改情况汇报。 中新社发 任海霞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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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2月29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姚红女士今日下午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7审以后,物权法草案是不是要公布?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明年全国人大要讨论这部法律,近期会把草案发到全国人大代表的手中,请他们为大会审议做好准备,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另外,全国人大法工委也准备派同志到地方去再次听取意见。

  姚红女士在谈到对物权法草案的不同意见时表示,我们认为在立法过程中提出不同的意见是非常正常的,对于正确的意见,我们在草案的修改过程中能够吸收的,我们都吸收了。

  她同时指出,对于有些不那么正确的意见,我们也认为可以促使我们这些问题进行更深入的思考,我们对物权法立法重要性的认识也会更明确。

  她认为,在物权法审议过程中,全国人大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广泛听取意见。去年7月以来,把草案全文征求意见,我们收到了1万多条意见,以后又陆陆续续有一些意见过来,同时我们也听取了有关部门、地方人大等的意见,全国人大也派出了调查组到全国各地听取意见,对于各方面的意见全国人大都是非常重视的。(据网络直播文字整理)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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