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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学界认为目前颁布物权法的时机已经成熟

2007年01月16日 18:12

  中新社北京一月十六日电 (记者 朱大强)中国法学会今天在北京举行“物权法与建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理论研讨会”,北京法学界二十多位著名专家学者与会并形成诸多共识。

  专家学者在研讨会上发表了很有价值的见解,形成的共识包括: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急需一部保护民事主体财产权益的物权法,目前颁布这样一部重要民事基本法律的时机已经成熟。

  ——即将提交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物权法草案符合中国宪法的规定,全面反映了中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要求。

  ——物权法草案突出了对国有财产的保护,确立了对不同财产权利的平等保护原则,反映了中国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物权法草案正确处理好了对国有财产保护与对不同财产权平等保护之间的关系。

  ——物权法的通过和实施将从民事基本法的层面确认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并为人民之富裕、社会财富之积累、国家之富强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石。

  专家学者还就物权法草案一些制度的设计和技术层面的改进发表了建设性意见。不同法学学科的学者聚集一堂对物权法的制定献计献策是此次研讨会的一个重要特点。据悉,将循一定渠道把这些建议提交给立法机关,供其参考。

  此次研讨会是中国法学会和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近两年来就物权法立法专题召开的第七次理论研讨会,法学界专家学者江平、李国光、周成奎、孙在雍、王家福、王利明、王保树、孙宪忠、郭明瑞、赵云阁、莫纪宏、杨立新等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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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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