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页|新闻|国 际·英文|财经|体育|娱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学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视 频·图 片·论 坛|图 片 网|华 文 教 育|广 告|演 出|图 片 库|供 稿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媒体评论指,政府信息公开可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2007年04月25日 06:45 来源:中国青年报

  从本届政府履新起就着手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4月24日终于出炉。无论是对比以往的信息屏蔽,还是寄望于未来,以政府规章的规格颁行《条例》,还是值得全社会予以充分赞许和期待的。

  本届政府履新之初,公开承诺要建设法治政府,2004年3月,还专门发布了以10年为期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制定并颁行《条例》,恰系推进“纲要”落实的基础性具体步骤之一。

  政府信息公开是法治政府的两个前置条件之一。只有以此为前提,公民和其他社会法人才能从效果评价的角度,对政府是否依法行政从社会舆论层面进行打分和监督。

  《联合国反腐败国际公约》对各成员国(中国也是成员国)的一项基本要求是建立“透明政府”。作为国际社会反行政腐败的主要配套措施,公开政务信息被实践证明具有普遍的效力。中国要树立大国形象,理应不折不扣地履行所承担的国际义务。这也是《条例》之所以能最终冲破各种“体制内阻力”而落地的国际背景。

  某些机构和部分官员利用政务信息不公开假公济私,以权设租。比如,上海市闸北区民政局福利科科长赵沪光,只是利用上海下放外省人员(上世纪60年代的历史遗留问题)回沪申报户口的政策条文和操作程序不公开,就索贿73万元。还是这位小科长,利用民政抚恤政策不公开,敲诈申请抚恤对象的钱财。反过来,假如上述政策和程序是完全公开的,我不敢说,赵沪光这样的腐败小吏就能绝迹,至少这类人想寻租的空间会被大大压缩。

  习惯于暗箱操作政务的官员,并非都热衷于大肆寻租。但中国是个典型的人情社会,即使办事过程是清白的,却有一个普遍的心态叫做“落个人情”。这是暗箱操作在中国具有普遍性的社会心理基础。

  考虑到当下中国社会公民政治民主权利——参政议政的实际范围、内容及形式,实现较高层次的政务信息的知情权,对多数社会成员而言还谈不上是最迫切的。真正为社会大众普遍关注、计较的政务信息主要包括:第一,公共卫生、环保、公共安全、灾情预警、食品药品安全等由政务垄断的政务信息。在这方面欺上瞒下的典型案例有2005年发生的松花江污染事件。第二,作为公共服务的教育、医疗、计生、交通以及作为公共产品的城乡“水、电、气、热”等价格生成信息。譬如,在《条例》施行后,若要再次调高水价,有关部门就不能光停留于开个听证会走个过场“秀”一把,而必须向民众公开构成水价的全部成本,包括国有水务公司的运作成本。这是政务公开的最低要求,能做到吗——哪怕打点折扣,我可不敢乐观。

  总之,要想使“公开条例”成为“公开惯例”,其道路也许仍曲折坎坷。(鲁宁)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