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死刑方式并行12年 专家称注射死刑尚缺标准(7)——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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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种死刑方式并行12年 专家称注射死刑尚缺标准(7)
2009年06月16日 06:07 来源:CCTV《新闻1+1》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主持人:

  好的,谢谢刘先生。

  岩松,刚才我们提到一个问题,公平是需要一些硬件的支持的。

  白岩松:

  对。

  主持人:

  比如说在实行注射死刑的过程中,刚才你也提到了,是由法警,是由法医,还是由医院的一些医务人员来执行,这个问题似乎现在还没有一个定论。

  白岩松:

  是,其实你在看到比如像美国出现的那起十几分钟,甚至有过一个案例是30几分钟才导致他注射死亡,其实回头去看不如用枪决的方式,可能痛苦会更小一些,这就涉及到执行人这样的一种选择,涉及到具体执行人,他有没有经验,或者怎么样。因此也正是在这些方面遇到了障碍,刚开始采用的是人工的注射死刑,后来虽然它已经有了极大的进步。

  你要知道在过去执行枪决的过程中的时候,在法场要打死死刑犯,对执行人的心理压力也是巨大的,而且都要有一定的遮蔽,然后免得引起一些不必要的之后的麻烦。但是当实行注射死刑的时候,当人工注射的时候,它对注射的人也有极大的挑战,我们打针遇到好护士和不好的护士,区别还很大呢,有的疼,有的就不疼,更别说面对生命。所以后来在杭州就开始试行能不能用这种机械的方式,这样的话它就操作起来相对来说比较稳定,刚开始也出现了问题,后来又过了关。

  所以现在为止,一直没有这样的一些信息,比如说我们最高的法院,究竟在全国各地已经进行了各方的摸索,包括上海等地也都开始实行注射死刑,到底是不是成熟了,到底现在有没有统一的标准。我个人觉得,今天我们彼此,我们整个节目都搜寻了很多这方面的标准,似乎也没看到。我觉得当有了这样新闻的时候,作为新闻媒体更呼吁,我们希望看到一个统一的标准,和相关的东西是否成熟,这也是政府信息公开应有的一部分内容。

  主持人:

  其实我作为个人,我关注的就是,因为现在注射死刑,或者是在像医院,或者是在救护车那样的情况下进行,所以我特别关心的是会不会由医护人员进行,因为医护人员他有一个,他是救死扶伤的,如果由他们进行的话,会不会和医疗伦理道德产生冲突?

  白岩松:

  其实可能你说的这个已经是早期的,或者说试验当中的一种行为了,现在,尤其包括未来,将来的执行注射死刑其实是有固定的场所,专门的有像执行室,还有观察室,这种观察室还有一个,他是不是会发生变化,究竟效果怎么样等等。

  执行的人现在从新闻的报道当中似乎是三类人,一类人是法警,跟过去好像执行枪决的有类似,你就会担心他会不会缺乏注射经验,对吗?

  另一类是法医,他可能更有经验,但是也许相对人数会比较少,也许,同时他还有自己的很多其他的工作。

【编辑:魏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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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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