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日报:新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轰动意义——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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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门日报:新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轰动意义
2009年01月13日 10: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月13日电 《澳门日报》13日发表社论说,新疆阿勒泰地区实施官员财产申报。这一消息迅即在全国引起轰动,民众普遍认为此举值得推广。虽然此举是探索和渐进式改革,但值得期待。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就是引进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社论摘录如下:

  新疆阿勒泰地区元旦日起实施县(处)级官员财产申报,并在廉政网上首批公示五十五名新提拔的正科和副县级官员的申报资料。这一消息迅即在全国引起轰动,民众普遍认为此举值得推广。

  缺乏监督的权力,最容易导致腐败。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就是引进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官员一旦申报个人财产,就等于将个人的财产公开,把其置于社会和广大民众的监督之下。任何人倘若发现官员的消费情况与实际收入不符,就可做出举报,由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处;倘若发现官员个人消费和生活水平过于奢华时,也可对照其申报财产进行审查,当事官员若不能说明巨额财产的合法来源,即可治罪。

  作为国际上通行的预防腐败长效机制,官员财产公开不仅是对公众知情权的满足,也是对官员保持廉洁、预防腐败的有效保护。

  其实,早在一九九四年,起草《财产收入申报法》就已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此后,从民间到“两会”,从普通民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断为颁行这一“阳光法案”奔走呼号。

  一九九五年四月三十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然而十四年来,该“规定”实施不尽如人意,收效更是乏善可陈。十四年后,内地社会步入矛盾多发期,正着力构建和谐社会,反腐败被置于关乎执政党生死存亡的政治高度。已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法》明确提出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可监督是建立民本的、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也是政府的责任所在。在此社会大背景下,新疆阿勒泰率先推出“准财产申报”,可谓正当其时。

  当年颁行的“规定”,将申报内容设为官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货币福利,咨询、讲学、写作收入,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等。而阿勒泰则已将官员的“收入”延伸到“财产”,包括申报人本人及近亲接受与申报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目赠送的现金、礼金、有价证券、各类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包括婚丧嫁娶、各类节假日、子女升学、乔迁、工作变动等各种名义所获收入;包括单笔额度在十万元以上的动产、不动产购置、交易、租赁情况及资金来源等等。

  同时,考虑到有些官员在退休后接受“权力期权”带来的“收入和财产”,阿勒泰还将“准财产申报”制度延续到官员退休后三年期满为止。

  人民论坛杂志社联合中共中央党校、海南省委宣传部等十余家科研及党政单位,并通过人民网等网络媒体,于去年八月中旬起,历时四个多月进行“党政领导干部应树立的十个新观念”专题调查评选活动。其中关于“当官要经得起选查,财产要经得起晾晒”的调查,在50690名网友中,得到21475票(占42.37%)的支持;在1425位民众的调查中,得到722票(占50.67%)的支持。但在3048名党政干部中,只有414票的支持,仅占13.58%。由此可看出民众对官员财产申报的强烈渴望,也可看到官员对此的微妙心态。

  制度型反腐败核心,首先是在法治层面上,通过立法保障制度的有效实施,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制裁、受法监督。但此次阿勒泰的这一制度,仍只是在党政机关内部做出的“规范”。而由“规范”走向“立法”,还需要公众更强烈的诉求、媒体持续的议论、政府对自身改革的意愿与配套措施。

  公务人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其要害直指官员的灰色收入和隐性收入。但遗憾的是,阿勒泰地区纪检委书记吴伟平也承认:“还不可能去银行审查账户,不可能去有关部门核查不动产。”人们质疑,如此,所谓的公开财产制度恐会成为形同虚设。因为在解决灰色收入上,能否查银行账户就成为关键所在。而灰色收入不解决,财产公开就是形同虚设。而阿勒泰的财产公开制度建基于自愿的财产申报制度,这就难以保证官员会真正的公开透明。

  诚然,阿勒泰地区官员财产申报公开,是探索和渐进式改革。任何一项制度的出台,只要做到充分公开,并允许公众平等地参与政策讨论,民众就应给予创新性制度不断尝试、试验的机会。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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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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