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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通过新《国籍法》:出生准字即可证明身份

2006年07月12日 06:51

  中新网7月12日电 据《人民日报》报道,印度尼西亚国会11日通过了新的《国籍法》。新《国籍法》取消了原《国籍法》中存在的含有种族、性别和婚姻歧视的条款。

  印尼司法和人权部长哈米德·阿瓦鲁丁说,苏西洛总统已经批准了这项新的法律。他说,新《国籍法》规定,凡出生在印尼和从未接受过外国国籍的人,均为印尼公民。这一条款适用于所有种族和社群。

  印尼国会国籍法草案特别小组各派系去年11月已就撤销歧视华族等少数族群的国籍证书问题达成一致,同意当地政府发出的出生准字即可证明居民为印尼国籍的身份。印尼此前的《国籍法》是荷兰殖民统治时期制定的,带有对华族和其他少数外裔民族严重的种族歧视性质。(记者董力)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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