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过30天的保存期限后,夜色酒吧将赵先生托管的洋酒处理掉,被对方诉至法庭。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认定赵先生明知有保存期限仍然存酒,应视为认可与酒吧的约定,驳回了其诉求。
赵先生说,去年5月22日,他到夜色酒吧消费后买了一支珍宝威士忌洋酒,当晚就存放在酒吧内,并领取了一张存酒卡。此后,赵先生长期出差。当他再次来到夜色酒吧时,却被酒吧告知他存放的洋酒因超过了30天保存期限,已经被酒吧全部倒掉,因此无法返还。此后赵先生多次打电话索要未果,于是将夜色酒吧告上法庭。他认为,30天的保存期限是酒吧制定的霸王条款,应视为无效。他要求夜色酒吧返还其保存珍宝威士忌,并赔礼道歉。
夜色酒吧接到法院传票但没有应诉,法庭进行了缺席审理。赵先生向法庭出示了存酒卡。法官发现该卡背面的一则“郑重声明”称,“洋酒保存期为30天”。(记者刘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