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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警方公布个人港澳游细则 本月20日正式开办

2003年08月14日 09:25

  中新网8月14日电昨天,深圳警方正式向媒体公布,深圳将于8月20日正式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有关个人游港澳的详细措施已经出台。深圳警方负责人表示,开办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是一项长期政策,请市民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申请办证,尽量避开近期的办证高峰。

  据深圳警方负责人介绍,为加速香港与内地的经济合作和发展,在中山、东莞、江门、佛山等四个城市成功试行个人身份港澳游的基础上,根据广东省公安厅通知,深圳市将于8月20日正式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

  深圳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的具体操作办法为:深圳户籍居民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办证大厅,领取并填写《广东省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须交验原件)及照片三张(已在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的特殊身份人员还须提交单位意见),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15个工作日办结,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10个工作日办结,证件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公司送达或选择到出入境部门领取。

  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后,办证手续较之以前简化,市民进出香港更加自由方便。在办证的初期,出入境管理部门必将面临着办证的高峰。为确保此项工作安全有序、方便畅通地进行,深圳出入境管理部门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制定了相应的紧急措施,尽最大努力满足市民的办证要求。

  深圳晶报报道说,深圳警方出入境管理部门还透露,“个人游”开通后,深圳市民办证游港澳无需单位或派出所意见,且申请次数不受限制。(记者王志明通讯员龚宣)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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