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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重特大事故 中国五大措施力保煤矿生产安全

2003年08月16日 09:07

  中新社北京八月十五日电(记者闫晓虹)为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迅速扭转安全生产的严峻局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赵铁锤在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电话会上透露,将采取五大措施。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要把查处和纠正一些煤矿存在的不顾安全条件、盲目超产现象,作为大检查的一项重点内容。由于一个时期来煤炭市场供销两旺,价格持续上扬,在利益机制的驱动下,全国煤炭产量持续快速增长,各地区、各类煤矿都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产势头。上半年,有的地区产量增幅高达百分之二十,一些煤炭企业产量增幅超过百分之三十。大幅度超产必然使矿井设施、设备以及劳动力等,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直接威胁着煤矿安全生产。

  ——深入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关闭淘汰一批破坏资源、污染环境、质量低劣、技术落后和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小煤矿;停产整顿一批安全管理滑坡、事故隐患严重的煤矿;规范提高一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基础工作比较扎实的合法矿井。坚决遏制小煤矿非法开采和死灰复燃现象。

  ——坚持装备、管理和培训并重。一个时期来发生重特大事故的煤矿,既有技术落后、设施简陋的小矿;也有技术比较先进、设施比较齐全的国有煤矿。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都是由于管理不严,特别是现场管理松弛,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所造成。

  ——做好汛期安全工作,防范水灾事故。目前正值雨季,矿井突水、透水等水灾隐患和顶板事故隐患增多。

  ——加大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力度,严格责任追究。要依法用好各类行政处罚手段特别是经济手段。最近,国务院已经批准了国家局对发生“三·二二”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山西吕粱地区孟南庄煤矿处以二千一百一十八万元罚款的处理意见,并责成山西省政府督促执行。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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