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5日 星期三
站内检索
频 道: 首 页 | 新 闻 | 国 际 | 财 经 | 体 育 | 文 娱 | 台 湾 | 华 人 | 科 教 | 图 片 |图片库
时 尚 | 汽 车 | 房 产 | 视 频 |精品商城|供 稿|产经资讯 |专 稿| 出 版|广告服务 |心路网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为了支持父亲离婚 儿子竟写信指证母亲有外遇

2004年08月28日 15:55

  中新网8月28日电 据金陵晚报报道,父母闹上法庭要离婚,20岁的儿子为了支持父亲关于母亲有外遇的说法,特意从远方写信到法院,称母亲不仅与一名男子同居,自己还被迫回奶奶家居住。

  据朱玲诉称,她于1982年经人介绍与马军相识,次年领取结婚证,1984年生下一子。婚后感情还可以,但常因琐事发生矛盾。从1986年开始,马军经常在外跑业务,借故不回家,对自己和儿子的生活漠不关心,连岳父去世也执意不肯回家探望。自1996年以来,马军更是8年未归,自己还不得不向姐妹借款3万余元供儿子读书和换购房款。除了要求法院判处自己与丈夫离婚外,朱玲还提出平均分割共同财产和共同承担债务。

  对于朱玲的诉讼,马军辩称是因为发现妻子红杏出墙后才在2000年与其分居的。他还在法庭上出示了一份令人心酸的证据,那是一封在部队服役的儿子写来的信。

  对于父亲的说法,儿子在信中予以了支持,他写道:“刘某经常借故来我家,且深夜不归,对此我极为反感。邻居也似乎有意无意地指指点点,弄得我很烦恼,但又无力改变,精神几乎崩溃。而且有一天我无意中竟然发现母亲和他睡在床上,当时我下决心离开那里,我已经忍受不了了,故去奶奶家居住……。”

  马军称儿子上学的地方是在江宁,而奶奶却住在迈皋桥,这也就意味着儿子每天都要花一个多小时从住地赶到学校上课,“他们怕我在外地工作分心,一直都瞒着没有告诉我”。马军称儿子的学费和生活费也是自己每月按时寄回的,儿子还曾因母亲不给生活费在媒体上与母亲当面对质。

  对于这份证据,朱玲否认是儿子所写,自己也根本没有什么情人。经过审理,法院最终判决准予朱玲和马军离婚,因朱玲主张的债务缺少证据,不予采信。因朱玲在婚姻中确有过错,判决夫妻双方共有的住房归马军所有,其中属于她的部分约11万余元由马军折合成现金支付,家具电器等共有财产也进行相应分割。(文中人物系化名,记者徐红霞)

关于我们】-新闻大观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