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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申请“翠花”演出类商标 制片人请田有良自重

2004年10月27日 09:44

  中新网10月27日电 据京华时报报道,昨天,第四版《翠花,上酸菜》剧制片方发表声明,称第一版《翠花》投资人和制片人刘艳拥有第一版《翠花》剧的版权,田有良不过是挂名导演,并且,之前田有良以《翠花》姐妹篇的名义宣传自己导演的《麻花》,他是没有权利这样做的,请他自重。

  10月14日,第四版《翠花系列剧之快乐六人行》的制片方申请将“翠花”演出类商标注册,注册结果将在两年内下来。之后,《翠花》的第一版导演田有良表示,自己拥有《翠》剧的导演天然著作权,新版《翠花》是赝品。(记者刘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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