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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妥善处理群众上访事件

2004年11月14日 08:53

  中新社济南十一月十三日电 (记者 朱大强)济南市历下区桃家镇一私营企业的拆迁补偿费被冻结,使企业陷入困境。该区检察院接访后,召开公开答询会,查清了事实,只在第三天就协助向企业主发放了补偿费,工人也领到工资,避免了群体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记者在此间采访时了解到,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上访问题,坚持执法为民,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妥善处理群众上访,收到显著的社会效果。

  涉法上访问题不仅关系到群众利益,而且关乎社会稳定。该检察院认真分析引发上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先后制定了“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度”、“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公开答询制度”和“公开听证制度”,形成了从源头上防止发生上访和处理上访的长效机制。

  去年初,历下区检察院公开向社会承诺,对集体上访、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信访案件,可能引起越级上访的案件,都采取公开答询和听证的形式,公开证据、公开审查、公开答复,以公正执法,取信于民,从而使矛盾原地解决,而且解决得快,问题处理得彻底,不留后遗症。

  历下区检察院检察长赵强介绍,公开听证答询制度由检察机关主持,当事人参加,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学者等人员为听证员,召开听证会,现场办案,最后提出听证意见。截至目前,该检察院共接待群众来访八十六件,全部予以妥善处理。

  通过采取公开听证和公开答询方式处理上访案件,息诉了公民刘某、徐某和迟某等人的多起长达十年、二十年的上访。至今,历下区检察院无一例上访积案,其控告申诉接待室被上级检察机关推荐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今年三月,山东省检察院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审查公开答询制度的通知》,并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了这一制度。(完)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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