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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公务员法拟规定晋升双梯制 治“跑官”歪风

2005年01月06日 08:31

  中新网1月6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发自北京的报道,“跑官要官”之风近年有愈演愈烈之势,个别人为了升迁甚至丧心病狂,雇用凶手杀害妨碍自己升迁的人。首部《公务员法》所规定的职务职级晋升双梯制,将确立“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法律地位,形成职务晋升的良性竞争环境。

  《公务员法》起草专家组成员、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宋世明指出,跑官要官屡禁不止,买官卖官屡见不鲜,甚至害命谋官的现象时有发生,反映出的是中国现行的职务晋升制度的缺陷,职务晋升的良性竞争环境还没有根本形成。因此,应当从制度创新的思路来寻找解决方法。

  宋世明指出,自1980年以来,中国已逐步严格任职资格条件,逐步规范晋升程序,逐步优化了竞争环境。问题是职务晋升制度的改善离现实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

  为了净化晋升竞争环境,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通过的《公务员法》,将出台多项具有创新性的制度,改变“跑官要官”这一官场陋习。

  宋世明指出,《公务员法》创设职务与职级并重的“双梯制”晋升方法,开拓公务员的晋升新渠道。公务员即使得不到职务上的提升,也能通过职级的晋升,来提高自己的待遇,从而拓宽了公务员的激励保障机制,以打破“官本位”思想,从根本上改变“千军万马挤官道”的状况。

  此外,《公务员法》确立“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在职务晋升制度中的法律地位,以法律推动职务晋升的公开化、科学化、民主化,杜绝一把手或少数人操控人事的暗箱操作,形成良性竞争。

  他同时指出,制约一把手或少数人的任免权,最后要依靠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来解决,要依靠合理划分任免权,并建立责任机制来解决。要探索干部任免提拔的连带责任追究机制,领导干部对自己提拔的人,负有连带责任。(马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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