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检索: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 题: 
>> 中新网版权申明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外交部发布赴部分海啸受灾国旅游注意事项

2005年02月03日 10:04

  中新社北京二月三日电(记者孙宇挺)中国外交部今天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有关赴部分印度洋海啸受灾国旅游的注意事项。

  外交部说,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印度洋海啸发生后,受灾国积极组织灾后重建,努力恢复道路交通和旅游设施,重振旅游,欢迎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外国公民前往旅游,泰国、马来西亚、缅甸三国的旅游设施已基本恢复正常。

  注意事项提到,春节将至,为方便中国公民出游,中国驻印度尼西亚、斯里兰卡、马尔代夫这三个重灾国使馆发回了近期赴当地旅游注意事项,供大家参考。

  注意事项中简单介绍了上述三地的灾后情况,包括受损情况、旅游指导及疫情等,同时还公布了中国驻上述三国的使馆电话及网址,供人查询。(完)

 
编辑:李淑国】
:::相 关 报 道:::
·安南邀请克林顿出任联合国“海啸救灾特使” (2005-02-02)
·国际信用卡组织认为:海啸灾区旅游业开始复苏 (2005-02-02)
·海啸满月泰南行:吸引游客振兴旅游乃重中之重 (2005-02-02)
·美东华人向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捐款救助海啸灾民 (2005-02-01)
·中华慈善总会接收海啸灾区捐款1.4亿 将接受审计 (2005-02-01)
·印尼宣布海啸死亡数达十万五千多人 重建需五年 (2005-01-31)
·印尼卫生部:海啸遇难和失踪者人数增至232945人 (2005-01-31)
·中国向海啸受灾国提供救灾重建援助大部分已落实 (2005-01-31)



  打印稿件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