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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人大代表倡修订规定 包二奶认定标准须细化

2005年03月27日 18:34

  中新网3月27日电 昨天,广州市人大代表昨天提交议案,建议修订《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若干规定》。

  据羊城晚报消息,领衔提出议案的广州市人大代表、市妇联主席李瑾说,《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若干规定》实施已九年,发挥过积极作用,但新形势下出现的一些新问题,也亟待解决。目前,国家《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订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计划,国家上位法修订后,该《规定》也应随之修订。

  据介绍,尽管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首次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将重婚、非法姘居、家庭暴力等,列为离婚的法定理由和赔偿依据,但这几年此类行为并未得到有效遏制。

  议案认为:内里原因比较复杂,但现行法律包括修订后的《婚姻法》,对这些违法犯罪行为的界定还不够清晰明确、处罚力度不够、操作性不够强、司法救济手段不够充分等,也是一大原因。

  因此,建议通过修订地方法规,探索针对性更强的解决方法。

  广东省妇联副厅巡视员黄淑美表示,如果能够在地方相关法规中,对这些违法犯罪行为界定得更清楚一些,对保护妇女权益有积极意义。

  但中山大学法学院妇女与性别研究中心主任、婚姻法专家鲁英认为,对重婚、姘居、家庭暴力等行为的界定,中国的法律规定还是比较成熟的,最高人民法院还专门出台司法解释,界定所谓“姘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等。当前之所以还有一些解决不了的矛盾,主要是执法能力与力度的问题,不是法律法规本身的问题。

  她担心如果规定过细,也会不易操作。如果像以前一个文件规定的那样,同居三个月以上被认定是“持续稳定的”同居的话,那么差一天满三个月又算不算呢?(曾璇罗颖杨媛骆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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