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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夫受贿191万 毕玉玺之妻王学英一审获刑10年(图)

2005年08月25日 12:29


被告人王学英

  中新网8月25日电 据中国法院网消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毕玉玺之妻王学英涉嫌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学英有期徒刑十年。

  王学英现年60岁,北京市人,大学文化,是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一名退休人员。法院经审理查明,毕玉玺利用担任首发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某建筑公司承揽首发公司所属工程提供帮助,被告人王学英伙同毕玉玺,于2003年7月间收受该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给予的存有美元23.1万余元(折合人民币191万余元)的中国工商银行存折一张,并共同占有该笔存款。

  在一中院公开审理此案时,被告人王学英以其收受美元23万余元的行为属民事借贷行为,不应认定为受贿款为自己辩解。而由于王的辩解与庭审中质证的相关证据所证明的事实相悖,且其不能向法庭提交证据以证明其辩解成立。所以,对王的辩解,法院没有予以采纳。

  一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学英伙同毕玉玺,利用毕的职权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后,收受请托人给予的钱款,共同占有,王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王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依法应予惩处。鉴于本案涉案赃款已全部追缴,可对王学英酌予从轻处罚。据此,根据被告人王学英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王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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