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治理。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基本得到遏制。严肃处理了一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了7.8万多件假冒伪劣药品案件和5140起企业违法排污重点案件。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在一些地方得到较好执行;高校招生全面实施“阳光工程”,违规招生、收费行为明显减少;全国查处并清退教育乱收费3. 06亿元。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医务人员退还和上交回扣、“红包”以及各地查处这方面的问题涉及金额1. 12亿元;国家管理的22种药品降低了最高零售价格,平均降价幅度在40%左右,降价金额约40亿元。通过落实减免农业税政策和开展各种涉农收费专项治理,减轻农民负担296.86亿元。28个省(区、市)基本实现公路无“三乱”,一些地方建立了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和查处问题的快速反应机制。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对违规培训办班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全面开展,许多地方建立了政风行风热线电话和网站。
查办违反党纪案件的工作持续深入。2004年12月至2005年11月,各级纪委共立案147539件,结案148931件;给予党纪处分115143人,占党员总数的1.7‰。其中,受到警告处分的44836人,严重警告的32289人,撤销党内职务的3173人,留党察看的10657人,开除党籍的24188人。各级纪委加强监督检查,把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要求贯穿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提出完善规章制度的措施,较好地发挥了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作用。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认真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严肃处理侵犯党员权利的案件。加强信访工作,拓宽举报渠道,中央纪委监察部以及12个省(区、市)纪检监察机关开通了举报网站;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认真查核信访件,为一批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
在此期间,违反党纪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和由司法机关直接追究刑事责任的党员共计15177人,占党员总数的0.2‰。
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继续深化。各地及有关职能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加大了治本抓源头工作力度。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一系列法规性文件正在得到贯彻实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继续推进,公开审判和检务公开制度不断完善。针对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减少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政策指导;审批公示、行为监控和责任追究等制度逐步建立。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进展顺利,政府性基金和中央批准的行政性收费基本纳入了预算,中央部门实行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中央部门、省(区、市)及副省级城市实施了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投资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和代建制逐步实行。金融企业改革深入开展,金融监管不断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的内容得到规范,形式不断丰富,针对性、实效性逐步提高。
行政监察职能进一步发挥。各级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行政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对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措施以及执行行政许可法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共受理涉及行政许可行为的投诉21010件,追究责任2845人。继续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专项整治工作。参加115起特大事故调查,对240名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处)级以上干部追究了责任。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共有4878人申报,登记入股金额7. 37亿元,已经撤资5. 62亿元。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各地区普遍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或行政投诉中心,促进了行政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严肃查处违反政纪的案件,2004年12月至2005年11月,共给予政纪处分49123人。
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积极推进。围绕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探索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健全,企业效能监察工作不断深化,促进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中央纪委常委会认识到,虽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正在得到遏制,标本兼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综合效果,但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突出,反腐倡廉的任务仍然艰巨。我们在思想观念、工作机制、工作方式等方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还不太适应,对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不够深入,有效预防腐败的制度不完善,有些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强,对工作的指导与督查不够及时有力,一些反腐倡廉政策法规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中央纪委常委会一定要根据党章的规定,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加强调研,更加注重反腐倡廉重大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系统性思考,抓紧研究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维护党的纪律,坚决克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根据中央的要求,中央纪委机关正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我们真诚希望各位中央纪委委员和全党全社会多提意见和建议,加强对我们的监督和帮助,以使我们不断改进思想和作风,更加勤奋努力地做好工作,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二、200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06年,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以改革和制度建设为重点,继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抓紧落实《实施纲要》具体意见和2007年底前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大防治力度,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各级纪委要在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党章的要求,全面履行职责,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切实维护党的纪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维护党的纪律,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证
各级纪委要围绕中央提出的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努力从思想、作风、纪律上为贯彻落实党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提供有力保证。
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要求,围绕加强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等一系列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支持和保护各级领导干部谋划发展、勇于实践的积极性,配合有关部门纠正盲目投资、重复建设、追求脱离实际的高指标等行为。对违背科学发展观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反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的行为。检查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强化勤俭节约意识。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
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督促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原则,认真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批评教育,依据党内法规作出处理,保证政令畅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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