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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生委官员:广东"节育奖"制度将在中国推广

2006年02月15日 16:41

  中新网2月15日电 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潘贵玉昨天表示,在计生奖励方面广东的“自选动作”是中国做得最好的,课题组今年将总结研究广东的“节育奖”等经验,并向全国推广。

  据金羊网-- 羊城晚报报道,“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体系课题”昨天在广州启动,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潘贵玉在会上做出上述表示。

  广东省委副书记欧广源在启动仪式上介绍,广东2004年初就率先出台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规定广东省农业户口中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以上,只生育(抱养、收养)一个子女、纯生二女以及婚后未育的农村居民,按每人每月80元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直至本人身故为止。

  欧广源介绍,之后,广东省阳江等地首创了“节育奖”制度,奖励对象是农村独女或纯生二女结扎夫妇,从一方落实绝育措施当月开始,每月每户发给50-120元不等的奖励金,直至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该制度与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制度相衔接。(廖怀凌 廖俐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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