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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瑛物业官司案追踪 自比“秋菊”再告业委会

2006年06月26日 11:20

    2006年3月13日,来自中国社会调查所的调查数据显示,物业管理公司侵占业主权益的情况普遍存在。以北京为例,北京大约有4000个居住小区,其中90%的小区都存在着物业管理公司利用小区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牟取私利的情况。(留资) 中新社发 马健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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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6月26日电 据《京华时报》报道,刚被判补交物业费的朱明瑛(因不懈打官司自比“秋菊”)又和5名业主一起,将清境明湖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和小区临时物业——北京建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间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无效。6月23日,朝阳法院受理了此案。

  朱明瑛以《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指出只有在召开业主大会并经2/3以上业主通过的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才能代表业主及业主大会与物业签约。但业主委员会与建国物业在前年签订协议前,并未召开过业主大会。

  建国物业对此做出解释说,当初进驻时,前一个物业公司已撤离,小区已连续4天无人管理。因而建国物业的进驻完全是为无人管理的小区救火,客观上根本没有时间办理繁杂的进驻手续。朱明瑛说,可时间过去了两年,时至今日,双方也没有签订正式合同。(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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