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32专家论生活垃圾处理 31位“主烧”(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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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32专家论生活垃圾处理 31位“主烧”(2)
2010年02月25日 13:46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专家意见

  处理方式

  适宜焚烧为主填埋为辅

  在会议结束后,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专家咨询会情况通报会随即召开,专家组组长、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徐海云,专家组副组长、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聂永丰和专家组副组长、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李适宇参加了通报会。

  徐海云首先宣读了刚刚形成的专家咨询意见———专家组认为,生活垃圾管理原则上首先是实行源头减量,尽可能少产生生活垃圾;其次是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尽可能进行资源回收利用,其中包括尽可能对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进行生物处理;在此基础上对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并回收热能;最后对剩余物进行填埋处置。

  对于人口密度大、城市化水平发展快、可用作填埋场的土地资源缺乏的广州,专家组认为应该加快现代化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建设,现代化的垃圾焚烧技术是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的优先选择,宜采用“以焚烧为主、填埋为辅”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

  专家组还认为,根据国内外实践,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污染物排放可以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现代化的垃圾焚烧产生的二噁英等污染物是可控的,环境安全是可以得到保障的。

  不过在32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认为,现有垃圾焚烧技术有风险,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应最大限度选择回收利用,采用新技术工艺,不宜盲目选择焚烧处理。

  焚烧监管

  建议公众参与运营管理

  如果垃圾要焚烧,该如何保证监管到位?专家组认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应安装先进的在线监控和监测设备,确保系统稳定正常运行,监测数据真实可靠。同时,应制定环境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此外,专家组还建议增加监管的透明度,建立公众参与、公开监督机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探索公众参与垃圾处理过程的监督体制。

  专家组副组长聂永丰进一步补充说,目前监管确实是相对薄弱的一环,而公众对监管存在的担忧,也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但我认为,从技术上来说,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是可以做到的。”

  聂永丰还提出了加大公众参与的具体意见:“过去公众只是在项目的环境评估阶段能参与,但我认为,公众还应该参与到垃圾处理设施建好后的运营管理中,比如我们设想可以成立监管委员会,成员包括普通的市民,这样就可以对相应职能部门的监管进行监督,发挥公众的监督权和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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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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