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图片库|供 稿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文娱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爆师傅杨志刚与女同事同居 郭德纲诽谤案开庭

2006年11月21日 12:09

  中新网11月21日电 刚吃完徒弟的喜酒,国内著名相声演员郭德纲就要到法庭上接受法官的质询。重庆晚报消息,昨日,因为在网络上发表文章,披露自己的师傅杨志刚存在“家中装修公款报销”、“与女同事同居”等问题,郭德纲被杨志刚以涉嫌诽谤罪起诉到法院。昨天上午,大兴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引人关注的刑事自诉案件。

  昨日10时许,杨志刚的证人之一、他的同事庞先生说,其实,真正“侵占公款”的人应该是郭德纲自己。在天津那段日子,郭德纲曾通过报销发票等手段,侵占过近万元公款。事发后,由于郭德纲的父亲来说情,单位领导也考虑到郭德纲的前途,最终未将此事报案,选择了“私了”解决。对此,郭德纲予以否认,并说对方根本就拿不出证据。赵先生则证实,杨志刚看到了郭德纲的文章后,气得大病一场。

  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自诉案的被告人必须亲自到庭参加庭审。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诽谤罪罪名成立,郭德纲可能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今年3月,郭德纲在网络上公开发表《我叫郭德纲》一文,提及了馆长兼师傅的杨志刚“家中装修公款报销”、“整治郭德纲逼其扫厕所”、“排挤老馆长”、“与女同事同居”等若干作风问题。 (付中)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