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场监管部门推行柔性执法 免罚总额9000余万元

分享到:

北京市场监管部门推行柔性执法 免罚总额9000余万元

2022年09月03日 00:47 来源:北京青年报
大字体
小字体
分享到:

  本报讯(记者 王薇)近三年来,本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行政指导一万余次,截至今年8月,全市有违法事实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案件近3000件,免罚总额达9000余万元,不予立案案件4700余件,责令改正案件3600余件。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自机构改革以来,市场监管部门转变监管理念,积极探索柔性监管方式,大力推行行政指导,不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让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据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行政指导是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的一套行之有效的柔性执法制度,是对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补充。其通过行政提示、行政告诫、行政约见、行政建议、信息披露公示等内容,强化企业自律,减少行政成本,规制行政执法行为。

  各区局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做法。如:大兴区市场监管局运用行政约见、行政告诫、行政提示等方式,对企业初期轻微的违法行为进行警示和教育。采取座谈、点评、个别约见、上门服务等措施,主动约见企业相关人员,通过面对面的沟通、交流,赋予企业平等的话语权,协助其解决存在的问题从而促进其规范发展,实现查处一户企业,规范一个行业。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还以轻微违法初次违法不予处罚为原则,推出容错纠错清单。2020年7月,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容错纠错清单共79项,涵盖企业登记管理、广告、食品安全、价格、产品质量、网络监管、计量、认证、标准化、合同、商标等11个市场监管执法领域,对行政处罚法不予处罚的规定予以细化。

  在推进过程中,延庆区局制定《关于食品类案件适用过罚相当原则指导意见》,根据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后果、主观故意情况、主体配合积极改正、货值金额大小、违法时间长短等情况,结合新修订的处罚法规定的过罚相当、处罚教育相结合、首违不罚等原则,通过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适当采取从轻、减轻处罚,从而降低处罚额度,减轻案件查办阻力、减轻企业负担,实现市场监管与秩序规范的双赢目的。自《意见》实施以来,共给予减轻处罚食品类案件120余件,减轻罚款600余万元。

  据了解,本市还以减少经营干扰为原则,推出了不予强制清单。在总结前期容错纠错清单改革经验基础上,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大执法方式改革力度,今年5月印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不予强制清单适用性强,涵盖了可能实施强制措施的绝大多数领域,共计12类,涉及商标、广告、企业监督管理、计量、专利、价格、食品等7个业务领域。清单实施后成效明显,切实减少了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编辑:吴涛】
发表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评论

顶部